第二十一章:天才(1 / 5)
“老板,来一份《萌芽杂志》”
“收您二十,找您十块,您收好。”
马宇豪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不过他有个习惯就是看看杂志,报纸之类的。一般来说他比较喜欢报纸,毕竟他是老牌推理小说作者‘青柑’的忠实读者,正在追更《扶棺人》。偶然听说最近有个十四岁的天才少年作家写了推理小说发布在《萌芽杂志》上。
再之前的宣传闹得是沸沸扬扬,马宇豪很想看看这个十四岁的天才少年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推理小说,于是就买了一份杂志。先是照例边走边看,张扬的小说在第七页开始,前面都是一些萌芽自己签约的作者写的小说。
就当是打发时间便看了起来,正好等等公交车。
7年的京城早高峰人还是非常多的,正好看到张扬所写的小说公交车也来了。今天的马宇豪还是非常的幸运,上车就有地方坐。坐下后便打开杂志看了起来。
马宇豪口中呢喃:“希望写的不要太差。”他嘴上说着不要太差,但是心里已经认定了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写的推理小说是很差的,因此只是祈祷不要太差而已。
“《红发会》?真是个奇怪的名字,看来新人就是信任,就连取名字就能看出来。看看《扶棺人》这个名字多好,一看就知道有悬疑的气息,而不是这个《红发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理发店呢。”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马宇豪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扶棺人》好,那里不如《扶棺人》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杂志,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萌芽杂志》。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马宇豪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萌芽杂志》这曰销量还是有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