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一统大明域(4 / 23)
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
千户所、百户所等地方行政机构。
同时还下诏宣布:
各级官吏的官阶品第,
由明中央统一规定,
颁给印信、号纸等物,
令其“绥镇一方,安辑众庶”,
并直接向明中央负责,
事无大小细巨,
均可启奏“大明文殊皇帝”。
自此,
明朝已经完成了对xz的管属。
(二
因为xz那时候,
基本是僧人的天下,
所以明政府,
在此地大多采用“僧官制度”,
封喇嘛教僧人为卫所的指挥使、同知、通判等职务。
最高僧官为法王,
任乌思藏都指挥使职务。
像指挥使、同知、通判、千户、百户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