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1 / 2)
方多病乐呵呵的从这个铺子出来又去了下个,身后的仆从,则提着几坛酒,气喘吁吁的跟着他家少爷,东奔西跑,流连于每家肉脯铺。
终于,方多病满意的从一家铺子走了出来。左三挂,右三挂,都是上好的肉蹄髈。方多病提起肉蹄髈高兴的看了又看,可是突然,脸拉了下来。
“这不过节的,不知那公子哥吃的完吗。”
方多病刚踏出门半步,就听到肉脯的伙计蛐蛐他,顿时脸色难看。
“……不错,七月十三,确实不是什么好节日。”方多病心里一沉,将那肉蹄髈看了又看,离去。
别人会忘记他,但方多病不会。时至今日,方多病仍记得李莲花爱吃肉蹄髈。
肉蹄髈,也叫作前蹄膀或猪前膀,位于猪蹄的前腿,但更接近腿腕的地方,是猪身上最不值钱的部分。
当年,李相夷身无分文,当了门主令后,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猪蹄髈。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它便宜又美味,且店铺老板新开张,一蹄髈只需五文钱,那一天他吃的很饱。
后来便是李莲花用剩下的钱买了菜籽,建了房子,节约朴素寥寥草草的过了三年…三年后,李莲花莫名其妙的攒够了银子,等到他拿着一袋钱到当铺时,那令牌虽在,只是…他却舍不得那五十两银子了。东海之滨的小渔村里,没人认得那个令牌…他也不需要了。
恰巧那天的肉蹄髈格外便宜,突然不想吃萝卜的他,买了五十个猪蹄髈,才花了四十钱。直到今天,吉祥紋莲花楼门梁上还挂着两只猪脚,只是年岁太久,沉了灰不说,早已硬如铁块,任你铜牙铁壁也咬不动半点。
这方多病每次找李莲花的时候,桌上总有一盘卤肉蹄,便以为他爱吃。殊不知这肉蹄髈味道一般且难吃,乃是病猪身上的病蹄子。
………
方多病拎着肉蹄前往东海,这一天就算是公主下诏,闪电打雷,他也一动不动的看着海水,不出意外,方多病会在这喝一天的闷酒。
“笛飞声?”
远处石礁上站着一个人,正是金鸳盟盟主——笛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