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 杂事与刑律(3 / 3)
“哦,祥瑞”
“有发现神光,有某地现神龙吸水,这个还说发现五只彩色大鸟的。”
“五只彩色大鸟”孙亮一愣。
“是,会稽有人见五只彩色大鸟停于梧桐之上,故太守濮阳兴上表来贺。”周昭见孙亮有些兴趣,仔细介绍道。
五中大鸟想不到还是有这提这事,记得历史上孙亮就因这事改元成五凤。濮阳兴,这位可是三国后期的权臣之一,孙休死后,他与张布抛弃了孙休的儿子,一力主力迎立孙和的儿子孙皓,后来死了暴君孙皓手中。
“以后这等祥瑞之事,俱留中不发。臣子贺表,也是如此办理,都记叙下一些简略即可。臣子弹章,就抄递一份转递监察院,让他们查清报来。至于百姓转呈的贺表,也只作记档处理,重要些的,就由秘山处以朕名义回复。”孙亮看也不看那些贺表、弹章,挥了挥手道。
“是。”周昭道。
“还有事吗”
“回陛下,这里还有下面呈报上来,最高法院核准的死刑名单,请陛下圣裁。”说着,递上一份名单上来。
孙亮有些慎重起来,按下性子细细看了起来。古时讲究生杀出于帝皇,这可是一件大事。
名单上人员不多,约有五百余人,后面还附有每人所犯罪行,罪行五花八门,有杀人、偷盗、不伦、也有不孝甚至欠赋偷税等罪行。
“现在刑律,偷盗、欠赋等也叛死罪吗”孙亮有些不悦。
“回陛下,按刑律所定,死罪有三十六种。偷盗、欠赋数量巨大,确实可叛死罪。”
“你记下,有时间,责成最高法院重新核准各刑律,这刑罚不可太重,欠赋、不伦、不孝、偷盗这等罪行,不宜判处死刑。就是杀人罪,也应分为故意杀人或误杀,应根据其中情由判处,其罪,不应简单以命抵命。你看这个案例,这个郑兴,因母亲被人所辱,愤而杀人,岂能简单的以命抵之,这个王玉,和同宗之女有染,也判处死刑,是否重了些上天有好生之德,这让朕如何下手勾却这些人的名字”
“陛下仁慈,但这些都是根据现有律令所判,若不执行,岂不有损朝廷法度之威严。不过生死出于陛下之手,陛下仍可赦之。”周昭奏道。
“这些人,多少也有些罪行,岂可一概赦之。周爱卿,你且把抢劫、强抢污辱妇女、寻卹滋事等故意杀人的挑将出来,这些恶人,远配夷州,这舰队不是准备前往夷州了吗,把他们押送到候官去侍命。其它人等,也分情节轻重,发配到交州或朱崖岛去。今年秋决,一个不杀。”
“陛下仁慈。”周昭拱手道。
“律令一事,你让最高法院整训律年来仍有效的律令,先制一本刑法草案来,草案中祥尽列明各种罪行,判定犯该罪的条件及应处以处罚,再交由内阁审查。”孙亮吩咐道。看着这些杂七杂八的罪名,孙亮有些怀念后世刑法的简洁方便来,这有必要搞出一个综合性的刑法来了。
“是。”周昭拱手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