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执守(二)(1 / 2)
似乎看出了李括的疑虑,郑钧扬了扬头道:“将军,末将虽然不才,但入府军之前,曾在朔方军中任职。而朔方节度使安思顺与安禄山可是族兄。”
李括点了点头,示意郑钧继续说。
“安思顺跟安禄山关系甚好,末将又侥幸救过安思顺的命,这安思顺心中感念,曾将我引荐给安禄山,希望我能在范阳军中谋得一差事。”
郑钧顿了顿接道:“只是末将是个实心眼的人,见到那安禄山后只觉他是个油头滑面之辈,不宜相处,遂宛然拒绝了安思顺的好意。之后我便去了扬州府军养老,却没想到遇到了将军,得以在有生之年再次上阵杀敌!”
郑钧攥紧了拳头,一字一顿道:“也许是命中注定,我得以窥到了安禄山军中的隐秘,又冥冥之中遇到了将军你。以我对安禄山军制的了解,他们的这部分雇佣军战力也不会比咱们这些袍泽弟兄强多少!”
他这话说的难免有为唐军粉饰贴金的嫌疑,不过李括却不想说破。行军打仗最重要的便是一口气,这口气若这,什么样的硬仗都能打得。相反若是这口气被敌军打压下了,怕是敌军一番冲阵就能将己军击溃。
“你继续说。”李括微微颌首,嘴角已经有了些许的笑意。
“末将觉得,李将军可以继续按照原定路线行之,若是遇到了叛军不用躲避,狠狠的跟他们打上一场!”
郑钧扬了扬拳头缓缓解释道:“这样一来,我们不用绕路,还可以磨一磨江淮府军的血性。毕竟皇帝陛下征召您去关中是为了拱卫朝廷的。若是咱们都是些没见过血的新兵犊子,想必也帮不上陛下他老人家什么忙!”
他这话倒是说的十分在理。李括常年领兵自然知道新兵与老兵最大的差距在哪里。其实新兵和老兵训练的内容,掌握的技战术都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在于在战场之上老兵的随机应变能力要远远高于新兵。不论你在校场之中枪花耍的多么绚丽,不论你射稻草人时多么神准,都无法代替战场上砍下敌兵头颅那一瞬由内迸发的激越情感。大刀挥起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头颅随之飞起,殷红的血液随之喷射出来,溅满你的面颊,直到那时你才真正成为了一名军人,成为了一名值得袍泽托付死生的老兵!
这蜕变是用鲜血换来的,这是用生命换来的,这是不论你在场下多么刻苦训练都换不来的。
检验兵卒的唯一地点是战场。
“依你之见,我们的胜算有几成?”李括显然被郑钧勾起了兴致,取下别在腰间的酒葫芦抛给了郑钧。
“必胜!”郑钧接过就糊涂满灌了下,随后豪爽的拍着胸脯作保到。
这时连李括都有些惊讶了,就算他们人数占优势,对方又是雇佣军,也没有人敢将胜算说成百分之百啊。
“末将所说之必胜,乃是必须胜!此战若是不胜,叛军的气焰将更加嚣张,认为我大唐无兵可用。届时安贼挥师南下淮北之地将尽数变为胡虏的牧场。所以,我们没有退路,必须胜!”
“好一个必胜!”李括听后只觉血脉喷张,大赞道:“本将麾下有你这等忠勇之将,实乃大唐之幸、三军之幸!”
“嘿嘿,将军你说那么多末将我也听不懂,不过末将一直有个规矩,那便是一壶酒一个朋友。将军今天赠给我一壶酒,那末将便结定了您这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