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你要是想扯犊子,我带你去找常娟(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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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以上的大棕熊,除了不要的内脏之外,几乎全都拖回来了!
肥美的熊肉,能泡酒的熊骨,这些全都内部消化。
尤其是熊牙,知青们都抢着要,说是可以做成吊坠。
四个熊掌、熊皮,还有最值钱的熊胆,则是卖掉之后分账。
郑百川直接言明,熊肉他多要一点,钱无所谓。
说白了,对于郑排长而言,进山打猎更多的还是想给林场的知青们改善一下生活,顺便过过打猎的瘾。
这头人熊的位置本就是红旗林场提供的,加上林红颜深夜驰援,为此甚至差点丢掉性命,所谓的分账啥的,也就不重要了。
按照赵鸣哥仨的想法,割几十斤熊肉回家,就算是他们进山的收获就行,其他不要了。
这么分账的话,郑百川可不答应。
最后好说歹说,赵鸣哥仨只能收下一前一后两只熊掌和熊胆,割走一百多斤熊肉。
这一趟进山,如果不是刘晓华被吓到,还算是圆满的。
又在红旗林场休整了两天,刘晓华能自己行动了,哥仨这才告别。
至于林红颜和那个男知青,崴脚在他们看来压根就不算伤,骨头又没断,随便养几天就好了。
这年代的人活的粗糙,但也格外的皮实。
回牙洼子村的路上,刘晓华心事重重。
快走到村口,他才憋不住说了出来。
“鸣子,你要是想扯犊子,我带你去找常娟,你……能不能别惦记林同志?她毕竟救过我的命……”
“滚,大虎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