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两全(下)(3 / 3)
“以后大明国债的发行对象就是总督衙门和巡抚衙门,利息、分红我也会统一返还给督抚衙门,不过我不能来唱这个黑脸。”邓名首先宣布了他的底线,然后拿出了他的解决方案:“不过四川的这些银行家们会帮助总督、巡抚们把流失出去的债券都赎买回来。”
“哦?”周培公有些惊奇地问道:“诸位老板打算提供银子么?”
“不,我们没有银子。”于佑明答道,银子是硬通货,不可能返还给督抚们:“我们会帮助督抚们发行一种欠条,用这种欠条来赎回债券。”
“也是纸印的吗?”周培公有些担忧地说道:“湖广、两江都是刁民,可不像四川同秀才那么深明大义,他们未必肯接受纸条来换国公的债券。”
“国公的债券不也是纸的吗?”冯子铭反问道。
“但那是国公的债券。”周培公在心里说,邓名的信用比督抚们好得多,而且这信用还有强大的长江舰队给撑腰。
“可是这个欠条同样是和国公的债券挂钩的,”于佑明认真地解释起来:“各省的督抚每购买一元的大明国债,就发行等额的湖广或是两江的欠条,既然国公的债券是用银子担保的,那债券就相当于真金白银,而湖广和两江的欠条是国公的债券担保的,当然也是真金白银……以后就把这种两江和湖广欠条当做折钞发下去……”
严格说起来,邓名的这个安排也不算是针对督抚们的圈套,因为督抚最关心的不是债券的返还,而是军心和百姓不要被邓名收买去了,而邓名根本就不想还钱。
因此以大明债券为抵押,湖广和两江自行发行内部流行的欠条是一种东南督抚和四川的共赢,是一种两全其美之道。邓名得到了硬通货和无抵押贷款,可以用来在长江流域购买各种物资,而督抚向邓名证明自己的用处,让四川更便利地从东南汲取财富,还在四川为自己存了一大笔财富作为退路。
“这次林总督应得的分红二十万两白银,他愿意存在四川的银行中,不过他听说只有拥有四川同秀才身份的人才能得到政府的完全赔偿保证。”周培公很快就答应了邓名的要求,原则上同意了以大明债券为抵押发行欠条的构想,随后他又代漕运总督提出一个私人问题:“是不是这样?”
“是的。”邓名坦率地答道:“如果林总督与帝国政府交战,那我们就可以查封他的存款。”
“嗯,果然如此,我还听说,四川取消了株连制。”周培公又问道。
“是的。”邓名点点头,因为四川的移民来自五湖四海,难说谁家的亲戚不在清廷或清军中效力,所以取消株连势在必行:“父子、兄弟不相连。”
“那好,林总督有个要求,那就是他的一个儿子想要全家去四川,这二十万两白银要存在他这个儿子的名下,但需要邓提督给林公子一个同秀才的身份。否则,这些银子还是运去扬州吧,林总督宁可运回老家埋起来。”
“包在我身上,”邓名向周培公伸出了手:“我立刻责成院会研究具体的条款,怎样用投资获得同秀才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