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节 千万不要做豪强(3 / 6)
义婼却是不知道刘德心里的想法,她低着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叩首道:“民女此来,确实是有冤情上告贵人!”
“民女要状告河东太守周阳由,滥杀无辜,民父民母,本是良善人家,世代奉公守法,躬耕于安邑,然周阳由一上任,就以‘私通盗匪、强卖民田’之罪,将民女阖家上下尽数论死……”义婼说到动情处,忍不住抽泣了起来。
“这样啊……”刘德也正襟的道:“且待我查问清楚,再给你一个答复……”
老实说,刘德对于义婼的话,并不怎么相信。
在汉室天下,郡守要杀人,也并非是什么简单的事情,最起码,也要捏造一个罪证,否则,在廷尉面前很难说的过去。
而地主豪强们,几个没有原罪呢?
就算是民间所谓的良善之家,那家的崛起路上不是沾着其他人的血泪?
无非就是良善之家懂的做人,会给别人一条活路,而恶霸则蛮横了一些。不会那么斯文。
但,这个区别,到了衙门。差别不大,左右都是欺负泥腿子,郡守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目前的天下,死刑的复核权力还没被收归中央,地方郡县的长官。是可以判处犯人死刑,并且执行死刑,只需要事后向廷尉备案。
死刑的复核制度。要一直到隋朝的隋文帝杨坚之时,才被建立起来,之后历代朝廷,开始推崇少杀慎杀。
而在汉室。中央虽然提倡少杀慎杀。但是,地方官员总是简单粗暴的随意处决犯人。
后来的王温舒就感慨道: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
这货在整个冬天都在忙着处决犯人,杀了整整四个月,流血十余里,可他还觉得不过瘾,居然想让冬天再多一个月,好让他杀个过瘾。
这种事情。对于社会来说,有利有弊吧。
地方官能随意处决人犯。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冤案、错案甚至是代人受过的案子。
然而,在另外一个角度,正因为如此,直到宣帝之前,汉家天下从来都不用担心什么地主豪强坐大的问题,地主豪强通常还没坐大,脑袋就被地方郡守给砍下来,用来当成自己的政绩了。
宣帝之后,推崇亲亲相隐,这才让地方官不再敢随意的拿地方豪强的人头来给自己做垫脚石,从那以后,地方郡守就跟地方豪强合流了,最后,终于养出了王莽这个篡国的权臣和后来东汉的门阀政治。
所以说,在整个汉室天下,自刘邦开始一直到昭宣时期,所谓的地主豪强,都是夹着尾巴在做人,稍有不慎,马上就是大祸临头,阖家被杀。
就连朝廷里有人的大地主,贵族勋臣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