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天宝公司的动作,不好的预感(2 / 6)
这就是当初签署合同时,没有考虑后果的结果。
互联网企业有一个ab股模式,将股票分为a、b两个系列。其中投资商持有的是a系列普通股,拥有1票投票权。而创始人持有的是b系列普通股,每股则有10票,甚至n票投票权。
很多科技类企业都喜欢这种模式。
因为这样,创始人可以防止权力被资本架空。
前世的google、facebook、百度等大型互联网企业,都是这种模式。很多创始人,手里仅仅不到10%的股权,却能掌控整个公司。
这种模式,郑歌不太喜欢。
因为他是投资者。
“好了,不管他了,发展好自己的就行。”
郑歌说道
……
把旗下投资的项目,全部了解了一遍,郑歌坐在沙发上,打开100寸的大电视。
别说,大电视看着就是爽。
“也不知道郭亚那边谈的咋样了。”
看着电视,郑歌心不在焉的琢磨着。
收购天宝公司的计划,郑歌全权交给郭亚。
刚想到这儿,仿佛心有灵犀一般,郭亚的电话,正好打了过来。
“郑总,徐家同意出售股份,要价1.8亿。”
郭亚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