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废史立牧(2)(1 / 5)
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三月三十日。
灵帝大略让大臣发表谏言后即乾坤独断,下旨:
全国除京畿所在司州外,其余十二刺史部划分三十六州,郡县由各州自行设置。各州设州牧,太守(郡守),县令(县长),统管地区军政等一应事务。
幽州刺史部——
幽州、平州、营州等3州。
并州刺史部——
并州、夏州、朔州等3州。
豫州刺史部——
豫州、汴州、蔡州等3州。
冀州刺史部——
冀州、潞州、魏州等3州。
青州刺史部——
青州、齐州、登州等3州。
衮州刺史部——
兖州、秦州、沂州等3州。
徐州刺史部——
徐州、淮州、泗州等3州。
荆州刺史部——
荆州、鄂州、永州等3州。
益州刺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