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圣僧来啊,来玩我啊(2 / 5)
三年前帮助孔令杰成功逃脱死刑的大律师再次登场。
这次他拿出了新的证据:孔令杰的不在场证明。
据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死者张妍的死亡时间是2014年6月5日下午14点至17点之间。
因发现尸体时已经是四天后,所以死亡时间只能确定在三小时之内。
律师提供的是视听证据,也就是一段商场内的监控录像。
监控开始的时间是2014年6月5日下午15点20分。
监控视频中,孔令杰在商场四楼至少徘徊了十分钟。
最后在一家男装店逗留了十二分钟,并购买了一件男士外套。
而这家商场……不在松海!
两地路程相隔240公里。
这个距离说明什么?
打个比方,车速达到每小时100公里的情况下,240公里单程需要2小时40分钟。
而且这个速度只有在高速公路上才能实现。
实际来算,这个时间最少还要增加20分钟,因为上下高速也需要一定时间。
也就是说,在张妍的死亡时间内,孔令杰绝不可能出现在松海!
这还没完,律师还提供出孔令杰在商场内购买外套时留下的商家收据和纸质发票。
之后又提供了商家店内的监控视频。
这就足以证明孔令杰的不在场证明真实有效。
那问题来了,既然你当时不在现场,为什么在审讯时供认不讳?
孔令杰给出的解释是: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