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打压(1 / 3)
一事无成啊!
沈冲翻着着东方魅力台湾分公司的经营报告,苦笑不已。
去年他为了泡妞,用500万港币在台湾开了东方魅力分公司,张爱嘉用半年的时间把公司建了起来,然后投资侯孝贤和陈坤厚拍了两部戏,口碑票房都表现不错,侯孝贤还凭《早安台北》拿了金像奖最佳新导演,算是小有成就。
然而今年以来,东方魅力台湾分公司一部电影都没拍成,因为送审的剧本统统被枪毙了,而且理由千奇百怪,比如侯孝贤准备拍摄的《就是溜溜的她》,很传统的琼瑶式纯美爱情电影,结果被新闻局用“夸大城乡矛盾,不利社会稳定”的理由给封了——剧本里为了戏剧冲突,有一小段描述为了建马路而拆掉祖屋的情节,这在台湾搞十大建设时屡见不鲜,根本就不算什么新闻。
芝麻大的事情,可有可无的问题,以沈冲的财力名望以及和宋楚鱼良好的人际关系,新闻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现在却堂而皇之的成了枪毙借口,要说背后没有人使绊子,谁都不信……
除了电影公司之外,《电影时代》台湾编辑部也经常被各种检查和约谈骚扰,本来已经小有名气的“周末影迷沙龙”和“台湾影评人协会”都被迫停止活动了,很多有见解的影评也无法刊登,杂志销量一跌再跌,从年初的每期五万册降到了目前的不足三万。
之所以出现被人刻意打压的局面,一是政治的不可抗力,在“美丽岛事件”的冲击下,台湾收紧了对媒体和电影行业的控制和审查;二是金像奖之后,胡金铨的《空山灵雨》在内地大受追捧,上映还不到两个月,观影人数就超过一亿人次,引起了现象级的轰动效应,这让香港电影行业人心浮动,心痒难耐,为了防止香港电影人“叛逃”,台湾当局软硬兼施,一方面消减美国电影的进口配额,增加港片的数量,另一方面又出台文件,严词禁止“自由影业出品之国片在‘匪区’戏院上映”,沈冲这个和内地眉来眼去的刺头,自然首当其冲,成了祭旗的对象,东方魅力不仅在台湾无法拍戏,连年初在香港拍摄的《行规》和《凶榜》都无法入台发行,要不是他在6月份放了个5年10亿美元的大卫星,《虎胆龙威》十有*也进不去台湾。
与电影公司和杂志被打压的同时,银河影像的生意也在台湾备受挫折。
春节过后,受香港录像带市场火爆的刺激和启发,台湾大街小巷出现了很多“地下录像厅”,这些录像厅的片源,大都来自香港的银河影像,而众所周知,沈冲对收集电影版权有着狂热的爱好,银河影像提供的录像带五花八门,既有香港的,也有美国的,还有一些是内地的,在5月份的时候,台北有个录像厅的老板不知道是脑子进水还是胆大包天,居然把内地的电影录像带偷偷弄到台湾去放,然后被“群众举报”,捅了娄子,以“共-匪特务”“通敌分子”的罪名进了大牢……
银河影像虽然在开业之初,就在每一家店铺里都贴了告示,提醒台湾旅客不要租或者买内地电影录像带,更不要把它们带回台湾,但还是被这件事波及了,张永霖在金像奖之后,每个月至少去三趟台湾,去了三个月,各种好处到处塞,却始终拿不到营业执照,无法把连锁店开起来。
除了敏感的政治因素之外,台湾电影放映行业坚持认为录像带的流行,会降低观众去电影院的兴趣,对票房不利,不仅坚决反对录像带进入台湾市场,还组建了所谓的“影视录像带非法营业调查取缔小组”,到处扫荡和举报地下录像厅,同时积极游说政府把录像带发行定为非法商业活动……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凡是有关利益的事,有人反对,必然有人支持,电影放映行业抵制录像带,但是电影制片行业却很欢迎录像带,沈冲大肆收购电影版权做录像带,这对制片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那些老电影和旧电影丢仓库里也是浪费,拿出来卖一笔钱,何乐而不为?而那些新电影等上映结束后,转制成录像带再发行一次,又能分一笔钱,而且这钱还不比票房少,意外之财,不要白不要!
台湾政府在录像带发行上的态度很模糊,既不说支持,也不说禁止,任由地下录像厅像野草一样乱长,也允许中视、台视把电视机做成录像带到处卖,却始终不给银河影像发营业许可证,这背后,十有*又和政治有关。
沈冲拿出银河影像的运营简报,随手翻了翻,就看到了十几个被重点标注的会员资料,这些会员每隔十天半个月就来光顾一次,每次都租上百本录像带,很多还都是同一部电影或者同一套电视剧,明显不正常。
台湾人真会钻空子,居然玩起了搬运转租的生意……
也是,台湾到香港很方便,来回机票才几百港币,而买一本录像带就要几十块,租比买合算多了……
不过这几个人很有路子嘛,凡是和宣传有关的东西,台湾都监控的很严格,偶尔私带一两本录像带过境,或许能侥幸过关,但一次带上百本进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莫非这些人和台湾的黑社会有关?台湾黑社会和政府互相勾结,势力庞大,心狠手辣,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