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故事(2 / 3)
“就好像香格里拉大酒店是郭家所有产业中的皇冠一样,邓小姐也是宝丽金的皇冠。”沈冲带着几分八卦之心看着他,解释道:“皇冠要尽善尽美,方能让世人惊叹仰慕,郭先生家倾尽全力,用时数年,方才成就了香格里拉是世界顶级酒店的美誉,邓小姐的新唱片,当然也要用上心思,好好规划,精雕细琢,方才符合她华语乐坛巨星的地位。”
“沈先生这么一说,我对邓小姐的新唱片更加期待了。”
“沈先生,都说你是香港第一才子,写的歌都非常好听。”坐在沈冲旁边的陪酒女郎腻声问道:“我是tr姐的歌迷,你能帮她写一首歌吗?”
沈冲对很多事情都持有一个观点,那就是“我不喜欢这么做,但我尊重别人的选择”,所以他虽然不喜欢交际花,但也应景的点了陪酒女郎,不是迎合黄任中和郭孔丞的喜好,这世上没有人能强迫他委屈身段去迎合,他这么做,只是尊重陪酒女郎的工作,就好像把垃圾主动丢进垃圾桶,尊重环卫工人的工作一样。
人生在世,想要过的好,都不容易,没有必要因为工作选择而看低人,更何况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态度,沈冲的举止一直很克制,很绅士,以礼相待,他身价地位不凡,无形中有一股气场,这番做派,影响到了其余几个人,连黄任中都收敛了放浪形骸的外表,缩手缩脚,搞的包厢里不像是夜总会,反倒有点像是文艺青年的午夜沙龙。
“tr俎是哪一位?”沈冲摊手苦笑,道歉道:“我最近忙的厉害,很久都没有听歌了,不太熟新的歌手。”
“tr就是黄莺莺。”黄任中对娱乐圈很熟,说道:“就是我们台湾人,以前跟刘家昌,唱《云河》出道的,后来嫁到新加坡,在新加坡又做主持人又发唱片,红的很,去年她的那张《爱的泪珠》唱片,在台湾很畅销,不比你旗下的齐豫差。”
“哦。”沈冲恍然,笑着说道:“说黄莺莺我当然知道,说tr就不知道了,怎么,黄小姐也经常来这里唱歌?”
“黄小姐偶尔会来,她是新加坡最受欢迎的歌手,国语和英语专辑都卖的很火,前两年还在澳洲发过唱片,她每次来我这里唱歌,都会爆满。”刘天华介绍完了之后,又讲了个八卦,说道:“黄小姐嫁到新加坡后,有位命理大师说她五行中火气太盛,需要调和,所以帮她批了艺名,叫做黄露仪,现在她的唱片都以这个名字发行。”
“原来是这样。”黄任中也笑,说道:“我说她怎么在新加坡和在台湾名字不一样。”
黄莺莺的演唱生涯极为漫长,从70年代初一直唱到l世纪,年还发行过新专辑,堪称华语流行乐坛的活化石,《云河》,《哭砂》,《葬心》,《雪在烧》等等,都是流传几十年而不衰的经典,沈冲对她也非常有兴趣,闻言问道:“黄小姐今晚在吗?”
“她最近在录制一张新唱片,一直呆在录音室里。”刘天华摇头,有些惋惜的说道:“如果知道沈先生今晚要来,我想她一定会过来的。”
说话之间,刚才出去的陪酒女郎带着那位歌手走了进来。
“沈先生,你好,各位贵宾,晚上好。”
“你好。”灯光太昏暗,相貌又年轻,沈冲无法分辨,他只好很失礼的直接问道:“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