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迪麦森尔教授(1 / 3)
在一旁的酒德麻衣困惑地眨眨眼睛,她有点疑惑自己怎么忘了教授的名字。
是的,教授的名字是迪麦森尔,迪麦森尔教授,她的导师,一位在古生物学上颇有建树的学者
她的困惑稍微减轻了些,并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好笑。
连司礼貌地握住教授伸出的手,在相握时,对方微微用力,片刻后松开。
“是您邀请我来赴宴的吗,迪麦森尔教授?”
迪麦森尔眨眨眼睛,“如果车内没有第二个恰巧也研究锤头鳌与加拿大鞭足虫的迪麦森尔先生,那应该是我没错了。”
四人入座,餐桌上暂时还没有上菜,只有一瓶佐餐酒与一叠羊奶奶酪。
迪麦森尔殷勤而不失矜持地为连司倒上一整郁金香杯的佐餐酒,酒液深红,折射着细碎如星的灯光,“正菜还在制作,连司先生,您可以先尝尝这杯佐餐的蔓越莓酒,不是什么昂贵的玩意儿,但味道相当不错。”
他举起杯,说了几句美好寓意的祝酒词,随即与连司轻轻碰杯。
连司轻轻咂了咂杯里的酒液,尝起来既有水果的清香,又有酒精的刺激,回味下,还有一丝很浅的苦涩,作为一瓶佐餐酒,它确实相当开胃。
酒德麻衣和金多姆只是默默地饮酒,一言不发。
这一切都被连司看在眼里,他若有所思,看起来这只“科考队”真正的话事人,就是眼前的教授了。
两人攀谈了一会儿,连司发现,虽然迪麦森尔自称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然而他那副派头和伦敦腔都更像是一位英伦老派绅士。
看起来这是一位精英教授啊,连司转动着手上的郁金香杯,嘴上与迪麦森尔有来有回,心里飞快分析着眼前三人。
金多姆是最容易看穿的。他是个非常典型的美国南部红脖子退役军人,老派,硬朗,有时直率得近乎粗鲁。
酒德麻衣就要困难的多,倒不是她比金多姆神秘,而是她偶尔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出一丝和表面那副年轻有为的大学助教形象不一样的气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