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话:仇金令(1 / 5)
『前』
一切如桌角尖刺我心,如血水般入心泉,波中得之而止。
我欲有波者,从一秽;余,欲至其山。复有一人,其说必带角者,我徒随口语,无与其忿争,是以我良地而草作也。
一入滚滚山,可以携我心旷空语,“我须你。”
我亦可以无地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告天下者,原汁原卫,原卫滋味…此苦,默默受之,名曰“血之教训”。
『1』
“嗟夫,宰我。”
“嗟!”
“少爷,已离婚矣。”
主家惊问曰:“甚么!”
“莫诚违。子将升斯室,与我求昏。”
『1』
南莫诚新去,其后传一句徐行。
“尽烂灰,尽以送我,毋伤柳家。”
“急去!”
善……好,柳兰玉!就吾眼瞎,作将山鸡当凤皇,今日之辱!他日吾倍奉还!汝必悔之!”
曰:“吾悔之。南莫亟以汝灰遗我,自此以往,与汝无瓜葛。”
『2』
应曰:“敢在帝将王南少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