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话:富门朱家(1 / 8)
何为惜之,热之惜之;命在惜之,奈何求好命?人之性,命之半也。此是老套之理而弥光者也。
陶朱公听后笑道,“此是人生之大理,妙哉!”
力最强于财,商贾富财贵于山。而性慈和,无纤毫杀伤,或吾亦代富,不可世富之要乎!于钱,吾不乐。身之物,生资于钱,死而为暴骨,钱不足恃。
范蠡有一曾孙。传闻道,“未露面,皆胆寒,初露面,那女面如傅粉,唇若涂朱,鲜润如出水芙蓉荷花,是男嗔目。”
老爷临崩,子孙躁。
然后,女关在暗无日之地,受制于尽辱,伤痕伏辜于地,求其母信己不得为者,其妹亦为姊请,求其母置姊。
“是恶间负此数年富贵,汝令我纵之?”
母即往女肚痛打。又言女弟小善。
言:“母。”女强忍痛,视此纳女弟,乃一披羊豺狼,悉夺其女,凡朱家之所有,父母、未婚之爱,旋踵被抑暗不见,四年矣,贞虫之生活…
母谓妹,“小美,死不久矣,待其死而弃之。”
妹于母前尚伪论二十四长,提升二十四,八八二六,于一口一句姊,母把妹拥之于怀,“甚姊,汝才是我亲女。不知恶质,使我面尽。”
阿母遂去,女视母离背影,妹始露真面目,一巴掌痛打女面,“何爱好?”
美俯首视,“今母我,乃朱家唯一千金。”
“美…”
女切齿视之,曰:“蠢矣!瑶能没于今日,并自死耳。”
先生曰:“反正汝皆死,我具告汝,使汝当开悟鬼,其实乃朱家千金。初为亲相子之时,吾易吾躯之检,不过彼亦觉无所谓乎!毕竟汝名臭,已污人不足以当田千金。”
瑶力持身,“汝……”
美得意曰:“姊,汝犹恨我,汝宜更恨我是。”
范美执瑶发,曰:“汝可放心矣。‘端木兄告我,与汝毁貌废货相聚,几何有点呕,而余独爱过者。’”
妇被其母及妹关于堀室,越四年虫女,竟为所爱者作心腹,而身仆血泊中,遥若有声不绝。
我,范瑶有来世,必记此二人,尤记此水娃娃一面孔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