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你管老子成本多少(1 / 3)
律政剧上往往有那些牛逼蛮横到不近人情的大律师,被塑造得几乎和武侠片里的世外高人或者科幻剧里的疯狂科学家差不多难相处。
但现实世界中,但凡有律师这么搞,那么横死街头将会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原因无他——武侠世界的世外高人,一身绝学别人是无法复制的。
疯狂科学家的成果,也有独门的科技装备乃至专利法律、垄断技术的财团巨头保护。
但顶级大律师的创造性成果,却是没法筑起技术性的垄断壁垒的——
哪怕某个律师在世人都不能搞定外资投资国内传媒巨头这件事情时,发挥了他绝顶的聪明才智,设计出一套vie资本架构。或者在苹果公司都不知道怎么把钱留在海外避税时,发明出“三明治避税结构”。
但是,在赚完第一笔钱之后,这套方式方法总归会被圈子里的聪明人想明白,然后模仿。随之而来的就是垄断地位的消失、利润的急剧缩水。
世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会保护律师在“发明新的犯罪方法或者钻空子方法”方面的原创利益的,这是发明型律师最苦逼的地方。
所以,要想在没有制度保护的情况下,依然细水长流把钱给赚了。
要么靠建立起无可辩驳的口碑和威望。
要么同时辅之以对潜在客户群的威慑,让客户心存忌惮,产生一种“如果不通过xxx搞这个事情,会不会被人盯上、从中作梗搅黄了?”的错觉。
冯见雄此时此刻对潘华那恰到好处的拿捏和威胁,一张一弛,正是此道的妙法。
潘华当然可以选择听了冯见雄的方案之后,找报价更加便宜的事务所,把其中关节想明白了之后,再慢慢把问题解决了。
但冯见雄也把话撂在那儿了:要是听了我的计策,却不花钱请我,哥有的是办法不计成本杀鸡儆猴,到时候把你们弄虚作假运营品牌的丑闻都曝光出来。
而绿世界,对于这种正当的报复,容忍度还是很高的,几乎是形成了一种行业自律。
国法虽然不会保护“发明新犯罪方法”的人,但国内有智商有资格发明新犯罪方法的顶尖大律师,毕竟就只有这么几百个而已(还要细分到几十个领域)。这么一小撮人,通过全国的律师行业协会之类的组织互通有无,很容易形成分赃默契,谁也不太敢作出坏了行规捞过界的事情。
潘华原先为了打假、运作公司其他法务活动而联系的律师事务所,并没有牛逼到如此高度的。所以他对于这种顶级大律师圈子的思维模式并不是很了解。
刚刚被冯见雄威慑了一下,他内心也是有点不痛快的。
但是,很快他就得不痛快也得给我痛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