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敲诈到敲诈的祖宗头上(1 / 5)
一周多之后,沪江最大律所,锦天成事务所的一间高级合伙人的办公室里,一名四十岁光景的大律师,看着面前的一份报告,用不屑的语气嘲讽着。
“哼,跳梁小丑!居然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骗钱。而且一把也就净赚五六万吧,真鸡儿丢人!”
他叫金成义,本身也是律所的股东之一,平时主要分管知产官司——别看这家律所的高层,名义上都被称为“合伙人”,但那只是因为行业习惯。
实际上,因为管辖的律师太多,这是一家公司制的律所,而非合伙制。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了大客户万大地产的委托,让他核查几桩在沪江、姑苏等地的建筑业专利侵权案——雇主万大地产在这几座城市的几个写字楼楼盘,先后被一个名叫冯见雄的家伙,以个人名义告了。因为比较密集,万大方面评估之后咽不下这口气,就委托了他。
至今为止,他依然记得当初万大集团那位法务掮客,在转述自己老板对这一系列窝案态度时,那惟妙惟肖的嚣张。
金成义一番调查取证、核实斡旋,最后不由得被冯见雄这野路子同行的黑手段震惊了。
居然有人用这种“打专利案件应诉成本和索赔额差价”的潜规则碰瓷!
他的第一反应是依样画葫芦,学对方的招数赚钱。
但是精明的专业素养,让他很快冷静下来,知道这事儿只怕难办。
首先,他是知名大律师,法律圈食物链顶层的存在。哪怕不做这种龌龊事儿,他一个月的收入也不止二三十万,完全没必要亲力亲为赚这种脏钱。
毕竟,打那些大官司、知名案例来钱,不仅钱更多,关键是可以积累圈内名声。
而冯见雄那种招数,只能闷声发大财,见不得光的。
到了金成义这种高度,生活消费已经足够优渥,钱多点少点意义已经不大了,他们更追求在法律圈内的名声威望。
其次,理论上金成义当然也可以把这种生意的套路琢磨透之后,让手下人跑量复制,他本人不亲力亲为,只抽一部分分成,作为“领导者收益”。
但是,手下人都是些什么德行,他再清楚不过了。
这些人员众多的大律所,都是靠压榨底层新人律师、赚管理费肥合伙人的,所以新人的离职率非常高。
一般挂证两年、正式执业三年,新人熬足了《律师法》规定的“成为律所合伙人”的最低年限后,十之七八都会毫不留恋地离开律所,几个人说好了一起出去合伙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