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全国谁人不识君(3 / 3)
“没错,这个孙丽正是你以前看到过的那个孙丽。”系统很快就给出了正确的答复,于是……潇洒哥马上来了精神。
他一反刚才那种要死不活的状态,飞快的问道:“这个代言究竟是怎么回事的?我怎么会和孙丽成为竞争对手的呢?人家早就是一流明星了吧?”
确实也是,找人代言谁的名气大、形象好就找谁呗,干嘛把他和孙丽都列为选择目标呢?他目前只是一个网络红人罢了,在底蕴上比得上孙丽这种几年前就已经出大名了的一流影视明星吗?
“首先我必须纠正你两个错误点,第一,明星代言首先要看价钱,然后才是名气和形象,不然谁都知道刘德化的牌子大、效果好,还有选择吗?”
系统并不急于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解释道:“第二点,你不能妄自菲薄了,现在的你完全可以比肩任何一个国际巨星在国内的人气和知名度,因为听过你的名字的人少说也有全国总人口一半的人,也就是7、8亿人。所以,你完全具备和任何一个明星站在一起的资格,至少目前是这样的。”
我要爆了,真的要爆了啊!
潇洒哥被系统的这一番话一说,那真的是激起了万丈豪情啊有木有!全国一半的人都听过哥的名字了啊?这可是仅次于“小品王”本山大叔还有“不老天王”刘德化、大哥房成龙这仅有的几个人之后啊!
7、8亿人都知道他的名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慨念?其实只是想一想就知道,这真的太过骇人了,简直比得上好几部暴热电视剧的宣传攻势了啊!
不过——
“这么说的话,那我现在岂不是根本不能露面了?不然肯定会被强势围观并且签名签到死?”潇洒哥十分揪心的问道。
没错,出大名的好处简直太多了,但是,坏处也不少啊!特别是对于他这个身边连个助手和保镖都没有的独行者来说。
“也许,你应该先听听,你当时叫我给你在贴吧里发布的那一条从此拒绝签名的信息的留言了。”系统很是平静的说道。
对啊,我一周前刚好发布了这样的一个消息啊!
正在纠结中的潇洒哥突然眼睛一亮,连忙焦急的说道:“那你快给我说一说啊,网友们究竟是怎么回应的?”
“经过慎重的考虑,本人做出如下决定,在真正拿出成熟的音乐作品之前,我将不会再在去往魔都的路上给任何朋友签名,因为这太过耽误大家的时间,也延误了我的行程,希望所有的朋友可以相互传告和广而告之,也恳请大家的原谅和理解。”——潇洒哥本人。
这就是系统当时在白度的模仿帝吧和唐潇洒吧,这两个贴吧里都以潇洒哥本尊的身份留的言的所有内容,然后它还以管理员的身份将这一则留言直接置顶加精,让每一个点进了贴吧的朋友都可以第一眼看到这一条消息。
而现在,终于是到了检查效果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