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练兵(2 / 2)
上次任家庄之战时,朱思率领的手下不到五百人顶住了颜建三千人的进攻,士兵们奋勇杀敌,始终打不垮,最终靠着范遇的偷袭一举击败强敌。在古代军队里面,一般军队伤亡达到一成就会犹豫不前,达到两成基本上就会奔溃,而那时候杨渥手下的亲军伤亡超过五成。
他不指望现在的这支军队达到那个水平,只希望他们能够坚持到伤亡三成不崩溃的程度。只要能达到那个程度,在这个时代就足以成为强军了。
除了整顿军队纪律外,杨渥还想着建立自己的骑兵队。
在古代战争中骑兵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支组织良好训练优良的步兵部队,可能在战场上取得胜利,可是却很难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的胜利,因为步兵的威力就是在于良好的阵型,但是在追击过程中的步兵却很难保持阵型,很容易失去秩序。如果对方有强有力的骑兵部队,便可以通过反击,反败为胜。
所以一支没有骑兵的步兵部队,很容易陷入赢一百次也无法消灭对手,可输一次便全军覆没的窘境。
淮南地处南方,河流纵横,水军极为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骑兵就不重要。比如上次任家庄之战,杨渥手下没有多少骑兵,只有少量侍卫有马,结果虽然击败了敌军,但最后大部分敌军都逃走了。
不过杨行密的军队一向缺少战马,所以骑兵不多。当年李承嗣、朱瑾南下投靠杨行密时,带来了一支强大的沙陀族骑兵,虽然只有三千人,但依然让杨行密振奋不已,倚为“王牌”。这支三千人的骑兵部队也没有辜负杨行密的期望,在不久后的清口大战中,果然帮助杨行密击败了朱全忠。
总的来说,淮南的骑兵数量依然很少,远远无法和北方强藩相比,在与朱全忠交战的时候经常处于被动。
至于杨渥,他手下就完全都是步兵,除了他身边二十四个侍卫能够做到人人有马外,其他马匹总共只有五十多匹,杨渥只好在军中挑选出会骑马的五十人,组成一支马队。
至于马队的队正,杨渥在犹豫了很久后最终在他的身边侍卫里面选了一个叫做田能的人来担任。这个田能马上功夫不错,又性格豪迈,这种人一般容易得到士兵的认可。
果然他也没有辜负杨渥的期望,在建立这只骑兵队后,他便用高超的骑术折服了那些还不怎么会骑马的手下,接下来他带着骑兵日夜操练;他按照杨渥的要求,并不训练士兵们的骑射,而是专注于训练骑兵队列和集体冲锋战术。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杨渥记得后世欧洲那些近代骑兵击败传统骑兵依靠的并不是什么火枪,而是靠的一种叫做“线式冲锋”的战术,也就是让骑兵们在严明纪律的约束下整齐划一的行动,冲锋时保持马挨着马,肩并着肩,就像一堵快速移动的“铁墙”,依靠集体的力量打败敌人。
在这种密集队列中,纪律至高无上,个人骑术不再重要,单个骑手无需手拉缰绳,紧挨在身旁两边的队友马匹就会带着他向前行进。这些都更加适合杨渥这群骑术不高,但纪律较强的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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