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城市套路深最好回农村(2 / 3)
通俗举例:比如萧山的区辖企业,去钱塘市拿了市著名商标,区工商局会奖励企业两三万奖金。然后这个企业一旦拿到吴越省的著名商标,钱塘市工商局又会奖励该企业十万。一旦去工商总局那里拿到全国的驰名,吴越省的工商局又会奖励企业一百万。
因为工商系统的政绩奖金摆在那儿,导致著名/驰名的掮客代理费居高不下,很多企业都是觉得:得了驰名,省工商局就奖我100万,企业本身还能打响品牌,还能帮省工商局的领导凑政绩。这么好的事儿,只要公关的律师费低于100万,就肯定要去运作。因此做一个驰名,当时圈内的律师费/公关费几乎不可能低于100万。
就好比某点小说的新书月票奖前10名都有1000块了,刷子去发月票红包刷榜的钱怎么也得超过1000块。而且每个月到了30号左右,榜上第10名和第11名之间,怎么也得拉开200票以上的票数差距否则岂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失效了么?
如果某个扑街写手发现自己距离新书月票榜最后一名只差那么几十票,似乎跪下来求求票发发红包就有希望赶上那就赶紧收了这种妄想吧。“发500块红包,就能赚到1000块奖金”这种事情,前面的人肯给你看到这种希望么?怎么也得表现得“你至少发1500块红包,才有可能拿到1000块奖金”,才能震慑住“心怀不臣”的人对吧?
……
顾诚平时不太管公司内务,对于上述的门道,他也不是很清楚。但他的智商摆在那里,显而易见的常识还是很容易理解的。
有潘洁颖在旁边印证,然后给管财务的姑姑打电话确认,一番工作之后,顾诚搞明白了两个事实:
外面,所有条件都满足驰名要求的企业,做一个驰名大概是几百万的成本。
但是,自己是条件不满足的,需要造势,需要左右互搏术,需要各种复杂运作。而且按照费雯清的说法,包括给税务部门白白上供的成本,一项项算下来,还真要亏那么多。
现在的问题就是:花两个亿,让自己的品牌比法律硬杠子要求提前七八年驰名,这买卖干不干?!
顾诚故作沉思了许久,主要还是想敲打一下对方的报价。但他心里其实已经肯了。
但是另一个时空的马风、马腾等人,为什么没用这一招呢?他们现在虽然没钱,但是将来有的是钱,以马风的装逼王脾性,怎么可能容忍“阿狸巴巴”2014年才驰名的?难道将来就算想塞钱都没处塞?这条法律漏洞被堵上了不成?
如此一想,顾诚定试探一下,确认这条路的稀缺性,以及是否足够紧急:“目前,你知道业内有人想钻这个空子的么?”
费雯清非常坦白地选择了实话实说:“当然有,实际上,在这个圈子里,从今年年初开始,京沪广深都有顶级大律所在找这方面的机会。不过在我们吴越本省么暂时就只有我们一家有这个创意和能力运作这种事。
而且,这种事情也是相互成就的,企业品牌要足够给力、除了年限之外其他条件都很满足,律所才好操作。潜规则么,你至少首先得是一个好品牌,如果是一滩烂泥,谁也糊不上墙的。”
顾诚一抬手,制止了对方继续分析:“长话短说吧,那我就问你现在你知道圈内有谁也在操作么?这样的例子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