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旧账(1 / 2)
此后的十来天,薛宝瓶就不出门了。眼下是暮春,也是青黄不接时,但幸而从前她每天都要去镇外的璧山里砍柴,总能收获些木耳、菌菇、酸果、山姜之类,运气好时,还会像前几天一样,捉到一只被鹰叨伤了脖子的野鸡。而她又是细细长长的一个女孩子,经年养出来的小胃口,这些吃食竟都能风干了慢慢存下来。
因此,这十来天她就趴在窗头,瞧着日光透过窗户照在那碗清水里,瞧着里面那小小一枚茧的皮肤逐渐愈合了,变得白皙光滑,又渐渐生发出小小的肉芽,仿佛要长出手脚来了。
她为它的每一丝变化而感到高兴,渴了就喝点井水,饿了就吃点干货。至于这些都吃光了该怎么办,她也不愿意去想——炉灶都塌了,做了十几年的事也不用做了,她就什么都不想做了。
但等到第十五天,她改了主意。不是自愿,而是半自愿的——喂养到第三天时,她觉得鸡血开始发臭,于是用锅将鸡血焙干,又细细磨成粉末,一点点去喂。但前些天下了雨,是牛毛细雨,却延绵了两三天,等隔夜再打开盛着血粉的小罐时,只闻到一股恶臭。
她试着投了一点去喂那茧,结果它非但不吃,反而在抽动几下之后就一动不动,仿佛死了。
她这下慌了神,体会到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恐惧感,像她爹娘咽了气、她独个儿在被阳光照得亮堂堂的空屋子里站着时那样。
她赶紧给小碗换了水,又刺破自己的手指滴了几滴血进去。过了好半天,这茧才慢慢扭动着新长出来的、像触须一样的四肢,将这几滴血给吃干净了,但还是恹恹的,仿佛没吃饱。
这时候,薛宝瓶才像刚从一场梦里醒过来似的,知道自己得去弄点吃食了,要不然,她怕这爹娘送来陪伴自己的小东西饿死。
她拉开床头的小抽屉,取出里面的一个红木匣。这匣子原本是边角包铜、掐了银丝,是娘为她攒下的嫁妆之一,而今那些铜银早都抠下来了,只剩个素匣子。她将匣子打开,取出里面仅剩的一枚银耳钉,十几天来头一次走出院门。
薛家店正对着金水河,沿河是一片民居,其中有八九成是空着的。她沿河慢慢走,看见河边那株大柳树已经新抽了许多枝条,沿河也有新草从泥土底下钻出来了。只是那草似乎也没有什么生气,并不很绿,只白惨惨地抽着芽。
她慢慢走过三栋屋子,最终在桥头一家门前停下来,扶着门口的驻马桩喘了好一阵子气,才觉得自己的脑袋不怎么晕了,于是就在门板上用力敲了敲。
稍隔片刻,听见里面一个惫懒泥泞的男声:“谁啊?”
几声拖拖拉拉的脚步声临近,门板吱呀一声开了缝,露出个吊梢眼的年轻光头,矮矮胖胖,皮肤黝黑,十分壮实。一见外面站着的是薛宝瓶,满脸的不耐烦才稍做收敛:“哦,薛妹妹啊。有什么事儿?”
薛宝瓶看了看他的眼角——这是有一颗痣的,那么就是王家双儿的老二,王武。她捏着手里的耳钉,抬手在自己的左耳垂上比了比,又在脖颈上比了比,然后在手指上比了比,最后在身前划了一个圈。
王武打开一扇门,抱着胳膊倚在门框上,笑嘻嘻地一眯眼,探过半边脸:“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啊?”
薛宝瓶沉默地盯着他。
她在说的是耳垂上的耳钉、脖子上的项链、手指上的戒指,还有许许多多她从六岁起,就陆陆续续拿来王家换掉的,本应是她嫁妆的银饰。
王家是猎户。爹娘还在的时候,王家会给薛家店供应肉食,两家算是相熟的。爹娘病故那天,薛宝瓶哭到饿了,就想起王家人。她记不大清那时候的事了,只记得他家来了人,搬出尸首,用席子裹了草草掩埋,而后王家父子三人在家里搜罗好一阵,不晓得都带走了些什么,只对她说那是丧葬的费用。
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只以为这家是好人,往后凡是饿得受不住,就取了家里的东西去王家换些吃的。起初一只银镯子尚能换到够吃上三四月的细糠,往后一只戒指、一挂项链、一只耳钉,就只能换得几块干肉、烤酥的碎骨而已。
王家人说,他们办事要讲公道,只是如今连年饥荒,山上的飞禽走兽也不好打,那就先记做欠账。又说,“一码归一码”——譬如上次拿来的戒指已记作欠账了,那这回再拿来的项链,自然是第二码,换得一块肉干,就记作第二笔欠账吧。如此,直到她九岁了,才慢慢晓得王家的“叔叔”和“哥哥”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就再不做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