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大白的喷嚏(1 / 4)
郑潜伏在土里,露着一个脑袋,窥视着前方山洼处两人的激斗。
两人同属三级霸师,实力上没有太大区分。现在拼的就耐力和意志力以及各自的武器。谁先露出破绽,或者谁的武器先折扣,谁就是最后的失败者。
郑潜对恨天的龙渊剑是认识的。他早就听说过龙渊剑的大名,听说是一位旷代奇才的衬手武器。这位旷代奇才是继霸神郑啸天若干年后的又一个传说。虽然没有升到神的高度,但他的奇闻秩事,却在临冬城的民间流传着不同的版本。他手中的龙渊剑,即是他勇闯龙渊,斩龙之后,用一条金龙的龙角所打造,故起名龙渊。
这位奇才仙逝之后,他的龙渊剑也不知所踪。谁曾想跑到现在千凤楼的恨天手里。
而对于妖刀李鑫,郑潜一直抱有着份说不清的好感。或许是因为这位青年也如他的前生一样,同为杀手的缘故。每一位成名的杀手,在成名之前都会有一段沉痛的经历。这些沉痛的经历像一柄利剑,将杀手的凡心斩断,同时,也斩断了杀手正常的人生。让他们成为一具杀人机器。
李鑫先前给郑潜的感觉,是那种狂傲不羁。这种狂傲不羁,与一个杀手的冷血并不匹配。郑潜也由此,对这个青年杀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李鑫抱着的大刀颇具特色。与他的黑袍融为一体。他安静的立在原处动也不动,双脚像钉在地上一样,任由恨天绕着他的周身游走。
恨天与李鑫的衣着截然相反,一身素白。颇有些风流倜傥的味道。手中的龙渊剑走的又是轻灵一路,与他的身法合而为一,凭添了不少的帅气。
两人都小心翼翼,凝神对敌,完全没有注意到趴在高处地势上的郑潜。
郑潜对恨天不熟悉。不过对千凤楼倒是有些熟悉。
他两次过千凤楼的时候都对公主说是探听情报。其实并没有撒谎。
他绝佳的听力,能从诸多的丝竹笙歌之中,两次都听到了同样的内容。
“青菜当家”!
两次听到同样的都是“传青菜当家的话,遇到郑家余孤时,在不被人注意的时候,格杀勿论。”
如此两道命令,只在郑潜来去吉祥茶庄之间,间隔的时间不长。可见千凤楼对郑潜是相当看重的。
是敌是友,郑潜早就分的清楚。
李鑫是不是友现在还不能确定,但还没有到对敌的地步。
但恨天既然是千凤楼的人,那就不能怪他趁人之危。
郑潜的脸上露出了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