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和李寻欢见面开打的主角什么鬼(2 / 3)
“教出来一个连洪七公这么悠游寡断的大侠,都认可废其武功的坏小孩的父母,”利兹这话说得洪七公猛翻白眼,这算是赞他还是损他,“你们又能好得到哪里去,要不是慈母多败儿,要不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闭嘴!”x2
“阿勒?”龙啸云暴怒也可以理解,怒完之后他才记起利兹是谁,气势立刻萎靡下去了,然而……“大叔,我不是帮你说话吗?你为何也要瞪我?”
李寻欢没有解释,只是,“再说一句关于‘她’的坏话,死!”
林诗音是李寻欢的逆鳞!
管你什么慕容世家,剑圣来了大不了不要这条命!
“……对李寻欢没有印象的话,对这句有印象吗?”陆小凤提醒道。
“啊……九妹的普及课好像说过,那个蠢比送女哥~~”
“……喂,你别这么直白。”
“…………”李寻欢面色惨白。
普及下“李寻欢”这个人,第一,他退隐江湖很多年,现在不知道为何又跑回来,很多人不认识他很正常。第二,他不是大侠,也没什么非凡名望,一门三探花、文武全才、风流倜傥什么的,跟侠义完全不相干,只能说他没有杀错人。第三,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到底有多快,他退隐之前是例不虚发,但跟梅花盗的“错误印象”一样,李寻欢也没有用过他的飞刀去扔水母阴姬、石观音、吴明这种高手……或许李寻欢的飞刀单挑时秒天秒地秒世界,又或许连西门吹雪都干不掉。第四,他年轻时身受重伤(说好的叼飞天呢?)被龙啸云救下,龙啸云爱上他的未婚妻林诗音,他就当青楼居士,让林诗音嫁给龙啸云,然后自己连家都送给龙啸云,归隐江湖。
“话又说回来,陆小鸡,是你的什么都能夹住的厉害,还是送女哥的绝对命中的厉害?”利兹问出场内很多江湖人
“去,我可不想尝试小李飞刀!”陆小凤可不想无端白事领便当。
“欸…………”利兹轻轻转过身,正对着李寻欢,然后小退半步,刚好在陆小凤右后方,吸气,
“教出这种小孩,林诗音你——”
飞刀,仅仅为京城大冶的铁匠花了两个时辰打造出来的一把飞刀,长三寸七分。
由【】所著《兵器谱》中排行第三,显而易见厉害的不在于武器本身,而在于使用武器的人。
集中着李寻欢精气神发出的一刀!跟任何人用这把刀扔出来的一刀都不同!
如惊雷!如闪电!银光划破空间!
没有加持仙术提升反应速度的利兹跟绝大部分一样,什么都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