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9 牡丹灯笼(2)(2 / 3)
那边骆大春抬脚就把门踹倒了。
这并不是骆大春行事鲁莽,而是门从里面上着锁,如果踹的技术含量高,是最快最方便的办法了。
屋里黑逡逡的,牡丹灯笼微弱的火光跳动着,将屋里映得诡异恐怖。
店老板早叫人掌了灯过来,但他们人却不敢近前。我们接了灯,放置于现场的各个位置,将屋里头照得雪亮。
地上躺着的,是一位白衣书生。他仰卧在地上,双手死死地扼着自己的喉咙,两眼圆睁,竟是死不瞑目。
细看看,这人死状虽然狰狞,相貌却是相当清秀的,活着的时候,怕也是一表人才呢!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他的双手虽然扼着自己的脖子,但脖颈上也没有任何的扼痕或者索沟,光光滑滑的,不像是勒死的样子。
这是,怎么死的?
而且,环视四周,骆大春踹倒的门已经被干净利落地扶起来,竖着倚在墙壁上了。很显然,门从里面闩上了,不但闩了,还加了一把铁锁,直到现在铁锁还呈现锁住的形态。
而窗子呢,全部都闩得严严实实。捕快们都很有意识,立马就检查好了,没有一扇窗,是开着的。
房间不小,但整个房间形成了一个密闭的空间。除了西墙靠近房顶的地方有一个出气的孔洞,再无任何敞开之处。而那个孔洞的大小,连一只野猫都不一定钻得过去。
不但又遇上了死人,还遇上了侦探剧中最经典的一幕--这,真的是一个密室啊!
如果是凶杀案,那么,凶手是怎么出去的呢?
所以,我们应该按密室杀人的程序走。首先,应该考虑是不是自杀嘛!
“门窗都闩住了,如果是谋杀,凶手是走不掉的。可是我们进来的时候,屋里没有其他人,现在在场的,刚才也都在外面出现过,不可能是事先藏在屋里的。所以,死者,恐怕是自尽了吧!”
丰县的胡捕头不是个庸材,十分上道地说出了上面这番话。
大着胆子跟在门口的老板连连点头。
确实,他分析得很有道理。
但是聂秋远走到桌案之前,稍微巡视了片刻,就说道:“从尸体的状态看,死亡时间在一个时辰之内。案上砚台是新研的墨,他死前正在抄金刚经。”
金刚经抄了四五行,最后那个字,却只写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