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郑利民的恐惧(1 / 3)
当崔昱准备关上抽屉的时候,恰好瞥到了一眼抽屉里放着的一份文件。
西岚中学校舍建设承包合同。
这……
难道这就是关于郑利民另外一个罪状的证据?
是他利用校舍建设工程时期,偷工减料,各种贪污受贿金额高达两百万的证据。
崔昱翻开了这份承包合同。
合同内容签署没什么问题,但是……最后的承包商,却是最终问题的根源。
合同的承包商是胡伟,公司是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不是熟悉郑利民家庭情况的人,自然是看不出什么问题,有公司有法人。但要是熟悉他们家庭情况的人,就会一眼看出,胡伟就是郑利民老婆的弟弟,是他的小舅子。至于对方的东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那更是一个皮包公司,根本是一个不存在的公司。施工图纸,施工队伍,全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
也就是说,其实签下这个合同,就是郑利民自己为自己谋私利。
八百多万的项目,硬是被他一人利用各种方式侵吞了两百万。再加上其他人也拿一些,剩下用来建校舍的钱就不多了,钱不够的话,那就只能在材料上动手脚,用劣质的材料,或者缩减材料等等。
需要五六根钢筋的地方,只是放了三四根,或者是柱子缩小一些等等。本来设计年限可达五十年至七十年的大楼,现在估计能不能撑个五年十年都成问题。再加上劣质的装修材料,确实是把资金的缺口填补上了。
可这样一来,建造出来的楼层,虽不是豆腐渣工程,但也是劣质楼房。时间久了之后,也会威胁到住在这里的学生,威胁到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那可是几百个学生啊,几百条人命在那边,人渣,为了点私利连这样的事情也做得出来。
这样的家伙,简直是死一百次也不足惜。
崔昱考虑了一下后,也把这份合同收了起来,或许在审判对方的时候,拿出这样有力的证据,反而能更加容易调动观众们的情绪。
把这份合同收了起来,崔昱在仔细搜了下,看还没有藏有一些证据。
找了好一会儿,并没有找到其他的犯罪证据。
而恰好此时,他门外传来了动静。
崔昱快速披上‘死神披风’,进入到隐形状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