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龙国山寨机之王(1 / 7)
因为公司总部都在深城,在十六位山寨机老总都确定出售意愿后,各自的律师也纷纷赶来,确保合同条款没有坑。
而意向合同的条款也很简单,主要分为四个内容。
1、初步确认股权出售。
2、上交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公司经营具体资料,以及相关产业链的投资文件。
3、整理并打包公司旗下产业,不得弄虚作假。
4、违约金是市值的十倍。
意向合同基本就围绕这四项去洽谈,提前上交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资料,以及十倍市值违约金的内容,也打消了一些山寨机老总萌生的小心思。
他们不敢赌。
这是风险极大的博弈。
因为赌赢了,可能就多赚几十上百万。
可一旦赌输了,被陈星抓住了把柄的话,公司市值的十倍赔偿金这谁能顶得住?
哪怕是5000万市值公司,赔十倍就是五个亿,一下子能拿五个亿出来赔偿的人少之又少,在场的估计就只有荣丽丽了。
不过天语公司市值还有五十亿,要是追她的十倍赔偿金,估计就得跳楼偿还了。
……
临近晚上十点半,“飞鹰手机”创始人的崔晓宏率先完成合同签署,将自家公司全部经营文件放到陈星面前说道:
“意向合同没有问题,我已经签名按上手印,公司章也盖了,这是我的公司具体经营资料。”
“放这吧。”
陈星平静应答道。
与其他老总的9%不同,崔晓宏做为内应突破口,他的收购价格是市值的15%,这份意向合同也不过是假的罢了。
按照目前“飞鹰手机”的五千万市值算的话,陈星需要向他支付750万股权收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