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惊人之语(3 / 4)
见金珠真的目瞪口呆地看着对方,黎想笑着把金珠的脸搬了过来,“好了,这些日子你在部队里肯定没吃好饭。我带你去外面吃点好的。”
金珠听了刚要跳上他的单车,只见康馨拎着一个行李箱出来了,见到黎想。她又提了一遍请客的事情,三个人刚说了几句话便看到一辆白色的轿车开了过来,康馨忙向金珠摆了摆手,满脸含笑地向那辆车子走去。
而金珠也坐上了黎想的单车。两人侧着从那辆白车旁过去了。金珠扫了一眼,只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的男子正低头在打电话。
待黎想和金珠吃完晚饭回来,天已经擦黑了,黎想并没有直接送金珠回宿舍,而是把金珠带到了湖边。
黎想把单车放在路口,然后拉着金珠在湖边散步,暮色苍茫中依稀可辨出湖光塔影和垂柳依依,以及林中随处可见的正喁喁低语的情侣。金珠这才知道原来这里是校园里最好的约会场所。
“珠珠,自从我第一次在这里看到别人约会。我就想着等你来了,我一定带你到这里体验一下。”黎想领着金珠走了一大圈,看到有一条空凳,两人坐了上去。
“你不是在q大吗?没事跑这来看别人约会?”金珠瞪了他一眼。
黑暗中黎想看不清金珠的表情,但是却看见了金珠明亮的眼睛,这一刻,他不想再压抑自己。
于是,他伸手把金珠揽进了怀里,低头亲了下去。
说起来这应该是黎想第五次亲金珠的唇了。
第一次是做人工呼吸,还没来得及品味什么滋味便被金珠打了一个耳光;第二次是他送手表给金珠,算是定情物吧,所以他偷亲了她一下,因为怕金珠恼他,只是蜻蜓点水地亲了下便跑了;第三次是他醉酒了,情难自已,可惜具体情形却记不真了;第四次是醉酒的第二天一早,那次也只是点了一下而已,想回味一下前一晚的感觉,可惜被金珠推开了。
所以,这才是两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接吻。
金珠没想到黎想这么强势,就跟那天喝醉了酒似的,一点思考的余地都没有给她便堵住了她的嘴,她想推开他,可是想到他说过的那些话,她又不忍心推开他,就这么一迟疑,金珠的表现落在黎想眼里便成了半推半就了。
黎想受到了鼓励,很快便把舌头伸进了金珠的嘴里,两人从最开始的唇齿相碰到后面的两舌相嬉也不过是用了几分钟的时间。
深吻之后,黎想放开了她,想好好看看金珠的脸,可金珠的脸红得发烫,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黎想面对自己,她把头埋在了黎想的胸前。
要知道,她上一世明明是一个大家闺秀啊,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一个深受母亲和女西席教导的大家闺秀,她以为她会坚守住自己的底线,可是在黎想面前,她一步步退缩了,从最早的私相授受到后来的私定终身,再到现在的耳鬓厮磨,她惶惑了,她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
她曾经向往过《诗经》里那种原始大胆的爱情,也向往过才子佳人式的心心相印,可那毕竟是书中描写的爱情,跟她从小所接受的教育是相悖的。
从小母亲便教导她要相夫教子,要夫唱妇随,要端庄要贤惠,要高贵要矜持。
可这算什么?
这么说似乎也不全对,时代不一样了,对女子的要求早就不同了,她干嘛还要死守着一千年前的那些陈规陋俗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