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细节(1 / 4)
“泰西各国书籍,其句读勾勒,讲解甚烦。若是句意义足,则记‘。’;意未足,则记‘,’;意虽不足,而义与上句黏合,则记‘;’;又意未足,外补充一句,则记‘:’;语之诧异叹赏者,则记‘!’;问句则记‘?’;引证典据,于句之前后记‘“”’;另加注解,于句之前后记‘()’;又于两段相连之处,则加一横如‘——’。”
这是19世纪后期,清末同文馆的学生张德彝所着的《欧美环游记》中,介绍西洋的标点符号的一段文字。他也是第一个从国外引进标点符号的人。
晚清时期,西风之东渐越来越甚,西文也为中国知识分子越来越熟悉,其标点符号之方便,也时时刺激着大家的改革热情。
1897年,有个姓王的东莞人,取中国原有的“圈”和“点”,及西文中的“句读勾勒”,草拟了10种标点符号。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批准了由北大六教授联名提出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方案》。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诞生,成了语言文化发展史上值得记录的一笔。
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新文化运动的兴起,革命先驱们在发展和推广使用标点符号中起了重大作用。
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
例如清代诗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古代中文无通用的标点符号,直到19世纪开始使用“。”作为断句,其他的标点符号还未涉及。
事实上,中国古代也有标点符号,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也与后世通用的标点符号不尽相同。
“李公、贤妹,你们觉得我这个想法,若是应用到文章中,怎样?”
王松本来是想让李若虚、郭永几个一起跟他商讨一下,看这个初级国学的入门教材如何编,想不到黄馨恰巧过来,非要加入进来。
自从黄馨在这大名府呆下以后,黄家所有的北地生意,便都由她打理。
黄师舜的这个大名府“办事处”,由于黄师舜南下,带走了大量的玻璃和瓷器制品,也需要一段时间来消化,目前并没有太多的生意往来。黄馨也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于是便经常的来王松这“串门子”,探讨诗词,谈古论金,妥妥的“迷妹”一枚。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位千娇百媚、彬彬有礼的福建女子对王松颇有兴趣,众人也乐得其成,也使得黄馨在宣抚司衙门出入频繁,来去无碍。
自家相公都不反对,他们这些下人又凭什么去做碍眼的大萝卜。
在这份新编的初级国文教材中,王松想要把后世的标点符号应用到文章段落教学中去。他把张德彝的备注稍微改了一下,以便和自己后世语文课程所学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