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知更鸟!(2 / 3)
剩下的三个人换了一身衣服,跟在帕吉卡的后面。
帕吉卡的衣服实在很体面,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身是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华丽的‘花’纹,外罩一件金‘色’的斗篷。[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花糖]只是……只是……维尔斯虽然不是一个紧随上流社会‘潮’流的人,但是在纳米亚怎么说来也是一个王子。
用维尔斯的目光看来,这件斗篷太旧了……边缘已经磨得有些光滑。再加上式样至少是五六年前的款式,这样子看来,帕吉卡的穿着极为像一个家世没落的贵族,甚至他的衣服可能已经穿了十年左右reads。
反正维尔斯觉得帕吉卡不像一个有钱人!
维尔斯和托尼都是一幅心神不定的样子,可是维尔斯注意到了:克拉克是一幅笃定的样子,帕吉卡在前面领路时的干脆利索他根本就毫不惊奇,面对自信微笑的克拉克似乎早就知道帕吉卡想要去的地方。
维尔斯可以肯定的说:克拉克应该是知道帕吉卡的身份的。只是出于一种不可告人的原因,他没有说。帕吉卡自己也不是一个多嘴的人!
七拐八绕的,帕吉卡来到一个车行,那管事似乎很惊奇,也很惊诧。不过看得出来他对帕吉卡的态度十分尊敬,甚至是有些讨好的感觉。
一辆老旧却异常宽大的马车停到几个人的面前,维尔斯深深的看了这辆马车几眼。托尼凑到维尔斯的耳朵旁边轻轻说:“维尔斯,你看到没有?这辆马车很破旧,可是却很结实。以它磨损得状况来看,至少已经用了二十年,可是仍然十分结实耐用。而且管车夫身手敏捷,动作不拖泥带水,即不疏远也不讨好……住了这么长时间我才知道:帕吉卡不是一个一般的人啊!”
维尔斯点了点头,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帕吉卡没有做作神秘,也没有掩饰。偏偏让维尔斯和托尼的好奇心变得更加强烈!
托尼轻轻捅了一下维尔斯,然后冲着那车行的招牌上奴了奴嘴,维尔斯抬头看去那个牌子并不大。上面画了一只羽‘毛’‘艳’丽的小鸟,维尔斯认得这种鸟类——知更鸟!这是大陆上最大,也是最富有的里兹商会的标记!
这种鸟类每天清晨都会叫个不停,虽然叫得实在好听,但是却经常吵醒维尔斯。所以维尔斯对这种鸟儿向来不太感冒。
帕吉卡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维尔斯、托尼、克拉克一个接着一个的登上了马车。帕吉卡最后上去,维尔斯注意到这辆马车也有知更鸟的标记!
里兹商会?
维尔斯孤陋寡闻,却也听说过这个商会。这是大陆上最庞大的商会,他们贩卖各种东西,也经营各种商铺,比如高等的酒吧,比如杂货铺,当然也包括车行。在有些地方这个商会与官方的人打好了招呼,也做一些走‘私’的买卖。
他们的生意涵盖了几乎所有可以想象到的地方,同时商会会长的财富也是惊人的。虽然没有公布出来,但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说到前三,肯定会有里兹商会的会长了。
说到知更鸟这个标记,是因为里兹商会的创使人叫做莱尔,他曾经在一个杂货店做一个小学徒。每天听到知更鸟的叫声,天还没有亮就得起来做活了。活做得十分辛苦,所以他特别痛恨知更鸟这个鸟类。
当莱尔功成名就,在商业上取得了重大的成功时,回想起那时候的日子。却觉得知更鸟的叫声让自己变得更加勤奋,就算他富可敌国的时候,也保持了早睡早起的习惯,这让他每天比别人多了至少二个小时的时间来工作。因此他把知更鸟做为自己的商铺标记,而知更鸟在大陆上是很多人都喜欢的鸟类。
维尔斯当年看到一本莱尔的自传,那是从一个酒客那里偷来的书。对莱尔的发家史有很大的了解,用维尔斯的话讲: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奸’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赚钱的机会。甚至是拾捡破烂来卖钱……
维尔斯张大了嘴:“帕吉卡不会是莱尔的后代吧?不过他倒真的是很有经商的头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