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瞎猫碰死耗子(1 / 3)
李天才冷静下来后,发现卖野味还真是一个问题,前段时间他可是听说了,有个大学生没事干掏了几个鸟窝,卖了几只幼鸟,就给判了十年。
钱是个好东西,但自由和生命更加可贵,咱可不能钱没捞到几个,把自个给搭进去了,这的确是一个问题。
想到这里,李天才刚才那股狂热的激动顿时消失了,一个念头回到了现实,操起手机开始百度起来。
“野兔和野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受国家保护,严禁非法捕猎的。常见的刺猬、狼、松鼠都在名录之内。……”
好像情况不大妙呃,继续找找看。
“野生的野鸡、野兔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是捕杀、销售野生的那当然会违法,如果销售的是人工养殖的就不违法。……”
尼妹的,还是说不行的。
“野兔的种类有很多、在我国、生活在高原高寒地区的雪兔(我国有八种)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除雪兔外、岩兔属、粗毛兔属和其他兔属野生动物则不在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之内。”
这个消息还好点,至少能卖几只野兔了不是吗?
……
浏览了半天网页,李天才眉头越皱越紧,搜到的大多数消息都是不能猎捕和贩卖野鸡野兔的,当然也有说可以捕猎或是说民不举官不究的。
要是直接贩卖,还真不保险。这些常见的野鸡野兔属于可左可右的范围内,而执法的尺度掌握在别人手里面,这里面的水可就深了。
要么私下找宾馆收购,做事隐秘点,能减少风险。但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的,这玩意偶尔几次估计问题不大,要是多了,准定会惹麻烦上身的。
看来想把它当成发财的路子,就只能把它洗白了,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将他们当成饲养的野生动物来贩卖,虽说价钱会便宜很多,但胜在稳妥。
艹,怎么一下就没有流量了?哥不是有在月初的时候办理了2g的流量吗,怎么才用到十几号就用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