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诈作中计,顺势而为(3 / 3)
不甘。
狂怒。
憎恨。
为什么我会这么在意?
就算知道里面的人并不是宋丹,我依旧怒不可遏,我想手撕了尉诩,这个恶毒的孙子,他毁了我们。
对,我应该手撕了他。
庄言睁开眼睛,手上已只剩下一截烧尽的烟头。他猜到尉诩希望自己做什么了。
“在狂怒中手撕了他。”
庄言觉得,这种任务目标简直深得我心,就像“酒店试睡员”“巧克力试吃员”一样,工作内容爽得上天啊!分分钟都能调动起主观能动性啊。
况且就算带薪停职,也不是没有挽回余地。袁世凯都下野种过菜呢,不照样卷土重来复辟帝制了。我凭本事吃饭,还怕停职?
于是庄言决定战术性满足尉诩的期望。为了表演的更逼真,庄言随手拧开了封存许久的威士忌,开始小口啜饮,期待恰到好处的酒精能给演技加分。
高浓度蒸馏烈酒像一线火焰流淌进胃里,刹那让庄言感受到了胃部的形状,继而温暖得发烫,让胃开始剧烈收缩,像被泰森打了肚子一拳。
酒精让他思维奔逸起来;庄言想起了柜子里的燕尾晚礼服,当即拍板,决定穿上礼服,参加晚会,然后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地把尉诩揍个天花乱坠。
既然这是尉诩想要的,那老子少不得慷慨大方一次,好好满足他了。
什么,禁足?开什么玩笑,男人的征途怎么可能被区区禁足令阻挡啊!
庄言换好笔挺修长的晚礼服,一身漆黑燕尾西装在镜子前标致挺拔,精致无暇。然后庄言刻意弄乱了头发,留着颓废的胡茬,对着镜子练习了几遍绝望不甘的眼神,才拎了威士忌,戴上手表,瞧了眼时间,还有半小时八点,晚会马上要开始了。
他瞧着威士忌,对着酒瓶笑道:“欧耶,今天晚上就看你的了。把那个孙子干得五彩缤纷吧。”
说完,一口牛饮,脸颊红透,痛快淋漓抹一口嘴,开门晃了出去。
桌上,笔记本电脑循环播放尉诩的得意之作,叫声绕梁,回荡不绝。(未完待续。)
ps:因为有朋友说最近的风格比较压抑,所以不敢拖延,加班加点写了一万字赶紧更了,一直更新到轻松一点的部分,希望大家能够看得愉快一些。我以后会少写压抑的情节,多写一点欢乐搞笑的。真是抱歉,以后我会注意风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