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少掌门(2 / 4)
太湖霸主傲然道:“还珠楼主大大,偶太崇拜你了!写了蜀山的同人,不但不会侵权,甚至还能卖出影视、动漫、游戏版权!哎,可惜您生不逢时!要是出生在二战之后的港台地区,华人作家稿酬最高的,恐怕就不是那个臭屁的张少杰,而是您了!论文字,《蜀山》比《大唐》好,论想象力,《蜀山》是千古以来最雄奇!不过,您放心,既然我模仿您的《蜀山》就一定要争口气,总有一点,要用您构思的设定,打败那个张少杰!”
明报旗下,众多的小说作者,以为这是金庸大发善心,完全不知道这是张少杰的决定。如果他们知道,张少杰不但现在已经拥有了15%的明报集团股份,更是被金庸选定为下一任的明报集团掌门人,会不会惊的掉一地眼镜?
这个时代,港台的长篇小说出版。
一般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报刊连载、实体出版。
报纸连载门槛一般比实体出版更低一些,一般的长篇小说作者,想要获得读者认同,通常是投稿给报社、杂志,如果获得了报纸发表的机会,一般也仅仅是售出小说的报纸连载权,而不是出售实体书出版,以其他的改编版权。
报纸上连载,如果没有获得反响,或者是被腰斩,或者是草草一个结局。
而报刊上连载中开始走红、引起市场反响的作品,一般都会有出版公司前来与作者签约出版。而实体书出版的收益,通常是比报纸、杂志上连载的稿酬更优厚。
而现在,《明报》这样高价收购旗下作者的各方面的版权——实体书出版、影视改编版权、动漫游戏、翻译版权等等,一切的版权都是明报的目标。
“这是《明报》集团的新政策,手快者能钱赚,手慢者只能眼红别的作者赚钱!”明报的某个编辑,向扑街作者解释,“并不是因为你的作品,被影视、动漫等等公司看中,而是我们明报分析,未来可能会有改编价值。仅仅是可能,懂吗。?就像是风险投资一样,购买100部作品,也许只有一部是能够获得改编的!”
“好吧!我同意出售版权。不过,分成和买断两种不同的出售方式,何解?”某扑街作者请教。
明报编辑耐心解释:“买断,就是一次性付款给你现金,以后作品改编赚再多都和你无关。分成就是你将作品改编权委托给明报集团,明报集团为你找买家,如果获得了改编收益,明报和你五五分成……”
明报集团第一批联系的作者,有十多个。
绝大多数都选择买断的形式,先拿到钱再说。也有少数的作者,赌未来,签订了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
事实上,明报集团更欣赏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这样作者与公司共同分摊风险,也均分未来的收益。
明报出力为作者开拓更多的利益,而作者创作的作品也提供明报的利润。这种双赢的方式,才是长久利益合作之道。
明报集团对于小说影视动漫游戏版权的全版权收购,主要是以《武侠与历史》、《明报》上连载的小说为主。
首批选定的名单,有10部小说,总共耗资70万港元。大多数是武侠小说,也有少量的科幻、言情类小说。
其中最具价值的无疑是倪匡的早期武侠经典《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算是半卖半送性质,如果真要开价的话,少说也要七八十万港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