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四章 酒醉(一更 求月票)(2 / 4)
“志勇,我们家孩子少,沈峰又在省城上学,我和你沈叔叔的意思是你和小蓉结婚以后跟我们一起住。”
这当然只是权宜之计,只要李志勇答应了,以后就不可能把母亲接来跟他们常住了。
“当然,你母亲的生活你也要照顾好,每个月都要定时给她寄钱,这个我和你沈叔叔可是要监督你的!”
丁月宜如果使出真本事笼络人,还真的是非常有一套。
谈笑风生中,很多事都定了下来。
李志勇以后会一直留在沛州不会回老家;
李志勇结婚以后不会把母亲接过来常住;
两个人的工资都交给沈蓉保管;
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
生了小孩以后留在沛州,不会送回老家;
家里的大事最终决定权在沈蓉手上;
等等,等等!
几乎丁月宜提出的所有要求李志勇都答应了下来,有一些她留了余地让他讨价还价的,他也没有任何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这就是找一个无根无基的农村女婿的好处!必须依靠岳家,在家里就没有了底气!
丁月宜心满意足。
李志勇最后只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先订婚,定完婚再商量其他细节,“我和小蓉的事闹得这么大,得先给大家一个交代,我怕小蓉会因为这个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