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74 干掉公孙大娘(2 / 4)
“傻,真把我们当成他的同伴了!”小溪对着来人的背影咋了咋嘴皮,觉得这个穿了城主的人实在太天真了。
荣绿湖也这么认为,这年头穿越者之间相互陷害相互竞争的还少吗?这个穿城主的孩子确实太天真了,还巴巴地跑来认老乡。
“城主哥哥去哪里了?怎么还没有露面?”
荣绿湖道:“叶孤城换了一个身体,剑法使用得不顺畅,他找了个地方勤练剑法,要将剑法恢复原本的程度才会出来。”
小溪:“他现在的身体自带的技能比这个世界的武功强了一百倍,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
“因为这是一个剑客的追求!”
“就跟修真界那些剑修一样?一辈子就只认准了一把剑,即使有仙器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需要?”
“宾果,完全正确!”
………………
叶名天上辈子是一个演员,他的外表很周正,但在流行花样美男的娱乐圈,他的外表很不吃香。叶名天混迹娱乐圈十年,演的戏份最重的一个角色不过是个男三号,不过他的演技好,愣是凭着这个男三号获得了金相奖最佳男配角奖。得奖后,叶名天太高兴了,一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出车祸了……
叶名天苏醒后发现自己穿了,而且穿到名人的身上。叶孤城,古龙小说中的剑仙啊,那个遗世而独立的高富帅竟然变成了自己,这个馅饼太大,他感觉自己吃不了啊!叶名天外表沉稳,实际挺逗比挺天真的,演戏之余,他喜欢窝在家里面看小说玩游戏特别是看网络小说,也算宅男一族。因此,他才能够轻易接受穿越的事实。
叶名天的演技既然得到了金相奖评委的肯定,那自然是很不错的,因此他扮演起孤傲高贵的城主来,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掌握好城主在这个世界堪称巅峰的武功。虽然身体里的武功还在,但他一个在现代社会生活了近三十年,毫无武功理论的人练习武功,那可不是一般得折磨人。好在老天疼憨人,磕磕碰碰三年时间,他终于完全掌握了城主的全部武功,包括城主的绝招“天外飞仙”。
叶名天知道城主的命运,现在他是城主了,就要想办法摆脱这个命运。当南王父子用白云城的存亡来威胁他时,他表面答应了南王父子,暗中却与金銮殿中的小皇帝勾搭上。小皇帝的脾性从他那句“卿本佳人,奈何作贼?”就可以看出来,这位主儿运筹帷幄却喜欢看戏,他叫叶名天按照南王父子的剧本演出,从中探察在南王父子在京城的势力分布,最后关头给予南王父子雷霆一击。
如今,南王世子已经成了叶名天的徒弟,绣花大盗开始作案,他按照剧情来到南王府坐镇。看到罪魁祸首在自己眼前晃荡,叶名天忍不住好奇。金九龄怎么就那么自信陆小凤不会查到凶手是他呢?就在他每天关注金九龄看热闹的时候,忽然传来一个消息震住了他和金九龄:江湖中冒出一个神医,不但治疗好了花满楼的眼睛,而且治疗好了常漫天华一帆的眼睛。
所有看过《陆小凤传奇》的读者都会为了花满楼的眼睛可惜,所以很多同人文里都会写着帮花满楼治疗眼睛什么的。在众人纷纷猜测那个所谓“神医”的身份的时候,叶名天却注意到了荣绿湖三个人身上。别的人因为三个人的外表年龄将他们排除在“神医”的考虑范畴之外,但叶名天知道穿越者拥有各种的金手指,说不定这三位就是正主,于是发生了之前的穿越者认亲一幕。
对方竟然不知道这些暗号,难道他们真的不是穿越者。而是这个世界的隐世高人?叶名天疑惑了。而且想想刚才的行为,真的好傻o( ̄皿 ̄),就算这三人真的是穿越者,他也没脸见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