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幻想与现实 第二节 以彼之矛(3 / 3)
唯一能开口从陈母那拿到数额较大钱财的人只有陈依的小姨。陈母给的时候就不说耍还,因为知道自己妹妹家里很困难。曾经陈母有个同事,家里环境日落西山。有一次遇到困难开口借钱。陈母几经考虑最后还是拒绝了。
陈依问起时她说。“借出去了,还不起我恨她。还得起不还我更恨她。还不起我催账她恨我。不借她也恨我。与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不借钱让她恨我算了。俗话说的好。救急不救穷。”
事实如此小钱陈母是借过不少出去。
都是打工的亲戚突然遇到点困难没节余差那么几百或一千。陈母必定借。说那叫救急。这些钱最后全都收回了,本来也不多,对方几个月工资钱的节余就能还上。
陈母有一毛不拔的外号。但别人这么说的同事又总夸她会理家。出了陈父没人说过她是傻瓜,除了开口问她借大钱被拒绝的人外也没人说她坏。给她颜面的人也不比陈父少。
陈父常鸣不平的说其实别人都是给他面子,说以陈母的做人方式谁也不会理会她。陈依曾经一度对此论调持相信态度。直到某次跟亲戚玩时听到他们随意的闲聊才改变了态度。都是关系亲近的人,都曾在初到市时寄宿过陈依家里。
他们说陈父人太实在,经常对些不必要的人太好。有个性子直的当时接话说就是傻。说完又冲陈依笑。说别生气啊,实话实说。你妈妈就不一样,家理的好,不像你爸总做傻事。陈依当时不生气,因为说这话的人的确是直性子。
因此让其它几个亲戚说话放的更开。他们不忘陈母的帮忙,即使陈父的有些帮助更多也算在陈母头上。因为他们跟陈母是亲戚,很清楚的明白没有陈母的愿意,陈父只视他们为陌生人。这是很实际的人情逻辑关系。
犹如此刻。是否从购买物品中赚钱变的不重要。不这么做是应该的,看守所没有这种规定;会这么做是聪明的,因为这么做了也,没关系,反而能捞取好处。置身其中的人们普遍不以品德看待,是以功利。
有德的仓头就陪嫌犯吃大锅饭吧。不以此为德的仓头就餐餐单独炒菜加烧肉配果汁饮料吧。
做完工时。陈依端着只有米饭和大蒋的盆子哑然失笑。难怪林天明讨厌傻瓜,因为傻瓜就是傻瓜。难怪人们想往上攀爬,因为在下面的人没有公平的保障。如他,即使在打人之前就考虑到了规则,把自己置身于绝无不利的处境。但是没有用。别人在这套规则里拿他无法,就整出另一套规则跟他玩。他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都只能在别人新建的规则里玩。当然只有玩输的可能,因为这套规则别人就没有考虑过让他有赢的机会。
这些让他既为现实悲哀,又为现实愤怒。他恨不得摔了饭盆用暴力的规则跟对方玩,他知道这套规则他能玩的赢眼前。可是他不能这么做,因为这套规则会让他在以后死无葬身之地。用这套规则玩挑战的是整个法律体系,挑战的是所有人的美好向往。没有人会因为任何理由真正接受和认因一个造成大屠戮的凶徒。只有置身事外看热闹的人会喝彩叫好,这这些人没有决定权。
所以他没有摔了饭盆,而是如往常般吃。
一盆饭才吃到一半,来了个看守所的警员。把仓头喊过去说了几句话。就背对门站在外面。仓头跑进来叫陈依出去。
他放下碗。知道家里或者林青终于找过来了。,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柑。章节更多,支持件者,支持正版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