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胡村(2 / 7)
提刑官正欲舔,闻言连忙擦掉手上的血渍,失声道:“这东西是人肉混着人血?怎么会碎成这个样子?”
“大人,金身类的功法,被破了金身后,会散功。”
诸葛典史道,“修为越高,散功时发作得越厉害。此人功力极高,把肉身炼得刀枪不入,哪怕用三眼火铳,也伤不到她分毫。就算她吃一碗弹丸,火药在她肚子里爆炸,她也会毫发无伤。但她金身被破,维系金身的庞大力量便会爆发,却又无处发泄,导致身体越来越胀。”
他整理一下背后的火铳,蹲下身子,从墙角寻到一滴尚未干涸的血珠,用指头捻了捻,道:“爆炸时,她的血肉已经被压碎,骨骼化作齑粉。倘若大人细细捏一捏这些血珠,便能察觉到骨粉。此人应是胭脂巷的掌柜,大娘。”
郑侯爷忍不住道:“诸葛典史,你描绘的这么细致,又知道死者是谁,难道人是你杀的?”
诸葛典史摇头道:“我来胭脂巷喝过花酒,见过大娘。我怀疑她身怀绝技,试探过她的身手。她一只手化作金色,因此猜测她炼有金身。”
三人来到对面的那栋宅院。
提刑官打量一番,道:“这里伏尸七具。”
“十一具。”
诸葛典史道,“墙上挂着一具,屋里有两具,屋顶还有一具。”
提刑官面色微红,咳嗽一声,道:“这些人是怎么死的?”
诸葛典史从地上捡起一根发簪,指头碰一下发簪下的镂空小铜球,如铃铛般发出叮铃铃的脆响,道:“大人,凶器就是这个。”
郑侯爷和提刑官打量发簪,各自皱眉:“不是法宝?”
他们本以为凶徒是用法宝杀掉这么多人,没想到只是一个寻常的发簪,甚至连符宝、符兵都算不上。
符宝乃桃木、玉符、纸符之类的东西,可以刻绘一种或者多种符箓篆,需要用时便祭起,只能用一次两次,威力便会耗尽。
符兵则是在刀枪剑戟等兵器上烙印符箓篆,气血涌注,便可以激发威力,运炼伤人。只要符兵不被毁掉,符箓烙印没有被抹除,就可以不断使用。
法宝就比较少见了,类似羊角天灵灯、西王玉玺、地书、万魂幡这类宝物,可称法宝。
胭脂巷凶徒,杀人用的不是法宝,也不是符宝符兵,就是最寻常的发簪,让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