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头犬(1 / 4)
大将军出云中,扫阴山,荡北原,西至高阙,略河南地,至于陇西,获虏首二万三千级,车辎畜产,马牛羊百馀万,全甲兵而还,以三千八百户,封长平侯……
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徙四国八藩,人口六十万屯之。
“哔——”
天际里,一根哨箭划过晴空,逆风飞翔,骨制的箭头在草原上吹响嘹亮的哨音。
这音声中,一匹快马驰过山岗,奔过原野,在茫茫草场上扬起一线沙尘。
马上的青年骑士赤背裸身,肤色黑红,面刺青黥,脚上还带着锉断的镣铐,分明是个北虏出身的逃奴。
“驾!驾!”“哈哈哈!逃得好快!”“快出塞了!可莫走了虏子,叫人笑话!”“欸欸!可别射着老子的马!”
随后一阵喧嚣,一群膀大腰圆,骏马弯弓,喝的浑身酒气的将门良家子们,也跟着越过草场丘陵。
他们一个个醉醺醺的,面目通红,吆五喝六,纵马奔驰,不急不徐得跟在逃奴身后,歪歪斜斜得乱箭射来,从逃奴身边飞飘出去。
这种行酒投壶似的射术,若要被几十年前,他们扫荡阴山漠北的父祖辈看到,大概要气得昏死过去。
不过无所谓,仙宫定鼎万载,三垣坐稳江山,四宗八藩十二国镇压天下,天下收兵纵马南山很久了。何惧一两个豢养的虏子?
何况还带了狗呢。
“镝——!”
眼见着那逃奴仗着身轻马快,骑术精湛,就要从猎圈中奔逃出去,为首的追骑士弯弓吊射,高高得飞出一支金鸣的哨箭。
于是四面八方的草场中,忽然扑出一大群猎犬,比起这些吊儿郎当的良家子骑士,它们倒更像军队一般严谨,如一张大网,从八方围堵上来!
这些大如虎豹的狼犬,双目放着寒光,獠牙里挂着血气,肉眼可见的加速疾奔,直朝逃奴扑来!
但那逃奴却也厉害,在马背上左晃右避,飞身闪过狼犬的扑咬,竟还猿臂轻舒,伸手一捞,把一支轻飘飘从身边飞掠过的箭矢捞回来,反手插在扑将上来的狼犬眼眶里。
“嗷呜呜!”
“混账!我的狗!”“这刁奴!”“咬它!咬它!咬死它!”“别伤着我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