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贵妇之友(1 / 3)
圣歌城是深渊那边新建的一座不夜城,也是林一凡的主要货源地。
林一凡觉得这一切都有如神助,魔焰城距离圣歌城三千公里,而南宫玉明的那匹火翼飞马一夜间便可飞一个来回。
但他只能骑着飞马到达圣火族与深渊领地的边界地带,把马留在山林里,利用步罡踏斗的速度优势,穿过边界。
过了边界线,他会快速奔跑,到达一座新建的小镇,开上一辆破旧的二手车,去一百多公里之外的圣歌城。
在圣歌城里,即便是深夜,也能买到各种合理出售的商品,衣服、食品、烟酒、化妆品、电子产品,总之所有合理商品应有尽有,甚至还能买到枪。
眼下,林一凡卖的最好的货物有两样,化妆品和汽水,这两样东西深受魔焰族贵妇们的青睐。
加上林一凡自身相貌不俗,配上一身华丽衣衫,人物风流洒脱,说话时往往能甩出几句文绉绉又受听的话语,有时候他还给购买化妆品的贵妇搭两瓶汽水。
这就更受贵妇们的喜欢,甚至有些出手阔绰的小媳妇就是为他跟他套套近乎,找他聊聊天而一掷千金,购买了十年都用不完的化妆品。
有了那些贵妇们的抬爱,如今的林一凡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精致美食,就连小白猴都穿了一件手工刺绣的丝绸红坎肩。
家里的两名小侍女穿的也是异常华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大户家里的小姐。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林一凡就已经赚了八千金币,这笔财产已经足够买一样他的晋级物品了。
只不过剩下的那几样物品是有价无货,连日来林一凡走遍了魔焰城里的各大药铺,还有地下交易所,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最后的几样的物品。
最后他在最近结识的火焰阁紫衣修士马怀沙口中才知道,沙影虫的精华,黑化鹏鸟的骨髓,变体蛛的毒素,这几样物品,是魔焰族红袍修士,还有天蛛部落的秘法修士晋级高阶段的必备之物。
因此十分紧缺,造成了有钱也买不到局面,甚至为了这几样物品,秘修团和很多势力明争暗斗打掉脑袋。
这让林一凡很是郁闷,先前已经杀了一个白虎堂的二堂主,白虎堂已经明察暗访,雇用赏金猎人四处寻找他的下落。
他可不想到处树敌,再去招惹圣火族这边的势力,得罪人太多,会让自己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