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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去他公司楼下等他下班的情景,那时想让他帮我找个工作,他烦我烦得紧,故意拖延自己的步伐,正眼都不瞧我。今天他的脚步却略显轻快,可能酒精也让他飘飘然。
慢慢悠悠、不急不缓,好像知道我不会着急,因此非得让我等着。我哥是个混蛋,喜欢吊我的胃口。
终于,他走出电影荧幕,来到我面前。我站直身体,伸出右手,“我帮你拿衣服?”
我一向很有服务精神。
“不用。”他摇头,“你怎么没在CICI门口等我?”
我忍不住笑:“你到底喝了多少?不怕同事们发现我了?”
没想到他会忘记我们之间的协议:事关他在所有人面前的高贵形象,他居然忘了我不能暴露身份。
他沉默一会儿,指头勾着西装外套,站在人行道边,“我没有觉得你丢我的脸。”
“哈哈,是吗?”
他没再说话。
红灯转绿,我们一起走过黑白分明的斑马线,像在踩钢琴键。
“哆啦咪发——”
走到第五格,他默契地应了我一声:
“嗖——”
发出的音节像飞船破开臭氧层、穿越虫洞时的特效。
我们肩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偶尔有鸟鸣,翅膀扑棱着从洋槐枝头跃起,投入黑夜的怀抱。路灯形单影只,我们的影子却凑成了对。
回到公寓大楼,脚步声依次点亮走廊。池易暄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钥匙串,金属相撞时叮铃清脆如铃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