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有我肉吃有你汤喝(1 / 3)
慕然应邀来到四娘这儿的时候,却意外的遇到了一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四娘,这位是?”看着面前娉婷清丽,却挽着袖子露出胳膊大大咧咧在田地里扒土的少女,慕然真的惊讶了。
这人她是认识的,就是那时候迎宾宴会上大露风采的林晓晓。
只是此刻她真的无法把这个在田里忙碌大大咧咧的爽朗少女和当日抱着旗子面含羞赧和心慕的千金小姐联系到一起。
“哦,这位小姐叫林晓晓,林小姐以前曾是奴家的老主顾,说到这事儿,奴家要向小姐请罪,因一些私人的事情,林小姐插手帮忙奴家,所以也知道奴家现在改名换姓帮别人种植灵草。”
“哦?是出了什么事吗?”慕然闻言疑惑。
秦雪连忙代替回答,“是前段时间四娘婆家来人逼迫他们母女交出地契,正好被林晓晓得知,便闹到官府去,帮着解决了这件事。”
那还真是缘分。
慕然点点头,看向田地里边一边扒土一边和一个小丫头玩闹的林晓晓,不觉嘴角也勾起几分真挚的笑意,这林晓晓的性子确实很容易令人生起好感。
而且一个千金大小姐不拘小节下田地帮个普通百姓的忙,可见她心底善良为人爽朗,极富正义感。
“呵呵,林大小姐不在闺阁中练习丹青书画,弹弹琴唱唱歌的,怎么反而跑来这天地里体验民生来了?”慕然笑着走过去,抱着双臂看着田地里玩闹的一大一小。
听到声音的林晓晓下意识回头,抬眼看着田道上蒙着面纱的少女,眉头皱了皱,疑惑道,“你认识我?不知又是哪位千金呢。”
若非确定对方眼神中没有任何的恶意嘲讽,林晓晓还以为是找茬的来了,因着她这样的性格,在王都的名媛圈子真的混不进去,不是地位不足,而是她不屑那些虚伪做作只安于室的千金小姐,她们也不喜欢她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久而久之她也没和她们再怎么交往。
“呵,什么千金不千金,不就是个人而已。”慕然抬手毫不在意的挥挥,倒也做出几分潇洒和爽快。
看她这态度,林晓晓眼睛顿时就亮了,笑道,“那总要互相介绍下吧,你都知道我,我却不知道你,也太不公平了。”
“这世上哪有什么是公平的,不是我不愿告诉你,只是我有我的难处,我挺喜欢你的性子的,不如来交个朋友,你可以称我为灵木。”灵木是上辈子她外公给她取的号,说她五行缺木,名字中也少了些灵气和活力。
“哈哈,说得对,反正交朋友也不需计较那么多东西,你也叫我晓晓就行了,对了,你怎么也到这来了?”林晓晓说着疑惑看向远处,果然见四娘和另一个女子站在不远处,回想起四娘说雇她种植的人今天会来,顿时就明白了。
果然少女接下来就笑道,“呵,这儿方圆几十亩地都是我的,你说我怎么来了。”
“原来就是你啊,这是你自己的还是替家里人来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