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丢了魂(1 / 3)
“直到一个月前,这只灵性乖巧的兔子突然发了疯似得跳到小女的后背上,在她的后脖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就是这一口,小女陷入了昏迷,从此之后,她的怪病就出现了!”
林柏泽边说边摇头,神情很是懊悔,当初看这只兔子品相不凡,又非常的有灵性跟乖巧,就当做女儿的宠物,没想到还能出事。
这宠物兔子养的把主人都养成了跟兔子一样,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高人,我女儿怪病一出现,行为举止就跟兔子一样,是不是因为当初兔子咬了她一口,感染了什么兔子的细菌!”林柏泽觉得非常有可能,毕竟动物身上都是有细菌的。
世人被狗咬到一口,就会立刻的会去打疫苗,因为要是不做出即时的处理,就会得狂犬病,不但神志不清,还变得疯疯癫癫,最后还会死掉。
苏景没有直接回答林柏泽的问题,而是反问:“那么那只咬伤你女儿的兔子现在在那,你不会杀了吧!”
杀了是很有可能,宠物弑主,留着何用,不过要是真杀了,那么就糟糕了,苏景有了一点眉目。
“杀到没杀,毕竟这只兔子在这个家养了三年,不管是我女儿还是我,甚至上上下下的下人,都对兔子很有感情,舍不得下手,最后只是驱赶出去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林柏泽没想到自己女儿养了三年的宠物,变成了白眼狼,做出了攻击主人的事情。
兔子是一种温和的动物,性格温顺,惹人喜爱,这种动作仿佛天生就适合被人当宠物,尤其是女孩子,林柏泽在名山看见一只纯白胜雪的兔子跑出到女儿的脚下,乖巧可爱,顺势之下带回去当宠物养,也是人之常情。
只不过,苏景眼睛一眯,他现在几乎可以肯定林柏泽带回来的并不是普通的兔子。
而是一只高级的生物,完全具备了灵智。
但凡是高级的生物,有一点的灵智,纵然是小动物,那么也具备了一定的威胁性。
这就好比陈婉筠小时候就救的蛤蟆,别看区区一只蛤蟆,那可是万毒之王,别说杀一个人,就算杀一个村的人,也只是在于它想不想的问题。
不过莽牯朱蛤毕竟是个意外,天底下也就那么一只,苏景现在还不能肯定那只兔子是什么来历,但美少女的怪病是因为它而起,这点毋容置疑了。
而且从林柏泽的话中,兔子是自己主动跑出来接近美少女,光这点就不寻常,兔子这种动物是非常的胆小怕人的,除非你事后成为了它的主人,它才会粘人。
正常情况下,一只野兔主动找上门,多少有点奇怪,当然林柏泽的话中意思是说,看这兔子有灵性,到也说的过去。
美少女长的如此美貌,吸引兔子前来认主,都说的过去,但目前看来,这兔子当初的认主举动就不单纯了,起码它现在做出了伤害主人的事情。
对于兔子这种动物,苏景了解的不算太多,兔子在十二生肖中,排行第四,与十二地支配属卯。
最为有名的就是天上的玉兔了,从神话传说、古玉雕兔、兔神战旗、塑兔陶艺、中秋兔爷、元宵兔灯、肖兔剪纸、玉兔绘画,直至各种诗文作品中的兔子形象,它是温和的,可爱的,聪明的,活波的。
几乎没有什么负面的影响,人们都非常喜欢兔子,况且神话中玉兔还算是仙兔,曾经流传一段故事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