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不打不识(修)(2 / 3)
“你才是呢,真不敢相信你也是一年级的,实在太厉害了,我还是第一次败于比自己矮的对手手下。”两人在互相寒暄中来到了一家格调不错小饭店点了一大堆菜,还不顾只是高中生的身份喝了几瓶啤酒,这样子颇有些英雄相见恨晚的感觉。别见姓卓的那小子狂,酒量也不过如此,不一会儿,便已是不省人事,李馨也不例外,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凭着仅存的一点意识卓叫了一辆出租车才使两人不至于“暴尸街头”。
不打不相识,场上的对手就这样成了场下的朋友,乃至成为了至交。
虽然性格上相差甚远,但是李馨也为能够结识到这样的一位篮球知己而高兴。虽然在家里依然还是孤独,但在篮球场上终于告别的独来独往。两人自此以后几乎天天放学后在学校的篮球场上或者对抗,或者合作与别人三对三地比赛。有了志趣实力相当的伙伴后,两人的实力均提高很快,原来还可以与之一战的高二高三的前辈们都纷纷败下阵来,只有少数几队颇有实力的高年级组合可以与之一较高低,由于三人中还有一个位置缺少固定的人选,所以李卓组合好像缺脚的凳子一样,每每在与这些高手的对抗中处于下风,虽然两人都相信论个人实力来说自己并不在这些学长之下,但苦于队伍的残缺在与高手们的较量当中不能完全尽兴。于是两人开始琢磨着寻找第三位三对三的人选。
就好像沙滩排球与室内排球的关系一样,三对三斗牛作为五人制篮球的延伸项目因为组队人数少,占地面积小(只需半场即可),对抗性,可看性强,作为街头篮球的主要组成形式颇受篮球爱好者的青睐。可以说只要是有篮球架的地方几乎都可以看见人们在进行三对三的比赛,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高中院校里。三对三由于攻防速度快,对抗强度高,所以无论在体力,球员技术的全面程度,球员进攻套路的多样性上都有较高的要求,如果遇到高水平的三对三比赛,可以说可看性不亚于观看一场相同水平的正规篮球比赛。有鉴于此,所以包括李馨,卓一凡在内的众多高中篮球爱好者都热衷于三对三的比赛。
为了寻找第三名称职的人选,李卓可谓费尽了心思,无奈一个中学高中部加初中部也就这么两千不到的人,喜欢打篮球的大概就三四百人,而真正能够上得台面的就屈指可数了,而且这些高手多是在一起打球多时了,一般不会随便拆开来和别人打,如果人员没有到齐,他们宁可练练球或随便玩玩,决不会来真的。
这就更给两人带来了寻找的困难性。按照两人的意愿第三人最好与李馨卓一凡一样是高一的,因为卓擅长内线,而李馨善于组织和突破,所以最理想的情况第三人是一个投手,能里能外。如果真能找到这样的人的话,那么称霸这个学校的三对三篮坛也就指日可待了。
但现实却是寻找了两个星期,一无所获。两人几乎要放弃希望了。
李馨的家距离学校如果步行的话大概15分钟就可以到了,在他家这一带的就读思元中学的不多,李馨到学校的时间也较晚,所以路上能够遇到的校友就更少了,而刚过了期中考试后的一段时间里,却老看见一个学生模样的少年老在李馨在窗口刷牙的时候从窗外路过,除了身上的书包外,手里还提着一个袋子,根据形状来看很有可能就是一个篮球。少年依照外观来判断的话大概也就15到17岁左右,正是就读高中的年龄。
“这人从来没有见过,也许篮球打得还不错吧!”这个想法从李馨发现那少年后的第三个早晨的刷牙时刻开始涌现,一直持续了两个礼拜。直到有一天,他决定亲自去确认一下。
一天,李馨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早早在门口等待少年的经过,终于少年从李馨的眼前经过,但是内向的毛病又出来作祟,所以一直跟到学校,都没有向少年搭过一句话,不过至少验证了一件事,那少年确是思元中学的学生,而且就在李馨班级的隔壁――高一(2)班,大概是中考后的转校生吧!
“将这件事告诉一凡吧!约那个少年今天出来打一场比赛!”上课时想要见见那个少年身手的想法一直萦绕在李馨的心头。
第一节课刚下课,李馨就来到了四班约见了卓一凡。
“你觉得怎么样?”如此这般地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馨询问起卓的意见。
“那好啊!他叫什么名字?我这就去找他。”
“名字啊!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呢?”
“什么?算了,这点小事难得倒我卓大侠吗!”话毕卓就风似地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