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艾莉亚(1 / 6)
无名之辈从梦中醒来。梦如此狂野奔放,她感觉能够尝到喉间残留的热血味道。
在梦中,她始终都是那头最大的母狼,带领着她的灰色的亲族们越过河流、越过丘陵、田地和森林,纵横在那片大湖周围的广阔地带。它们放倒一匹匹战马,追逐一个个被恐惧支配的行人、士兵或者土匪,甭管他们的身份,没有一个人遇到他们不散发着恐惧的味道。
她享受这种感觉。在梦中,没有人能够战胜她,即使是城市里派出的军队。他们自以为能够胜过一群狼,但最后往往证明,他们不过是城市里新提供过来的食物。她喜欢将他们驱赶进他们自己设计的陷阱之中,然后撕开他们的脖子,听着他们临终前的惨叫,让热血在冬日的空气中喷溅,散发血腥的薄雾,染红她的口鼻。肉就是肉。她饱食自己喜欢的那份,然后将剩下的留给自己的灰色亲族们。
除了狩猎外,她还喜欢奔跑,听风在耳边呼啸的声音,她尤其喜欢冰冷的晨风,拂过身躯的感觉。她用奔跑的脚步,在脚下一切地方切划属于自己的地盘,得意的时候,她还会对着天空嚎叫,他的亲族们会一一响应她。在这里她无所不能,至高无上。
醒来之后她是无名之辈。
她摸黑穿戴好黑白之院的袍子,用清水洗漱,洗去还在嘴间的血腥味。慈祥的人可能会闻到,会怀疑。
贾昆那个骗子对她说谎,所以她也不会把真正的秘密告诉他们。
“布拉佛斯远么?”她记得她这样问贾昆,他回答“远”,当她问“有多远”时,贾昆回答“非常远”,她追问“要怎么去”,贾昆回复“要坐船,坐很久很久的船,某个女孩从没有坐过那么久的船。”
某个女孩是没有坐过海船,但任凭他如何回答,她都不想去布拉佛斯,她只想返回临冬城,和自己的姐姐和弟弟们相聚。所以她离开猎狗后,拼了命往港口赶,寻找可以返回北境的船,但她问了很久,竟一条也没。
有一次她不死心,非要知道船去什么地方的时候,船长回答布拉佛斯,这个时候,她想起了姐姐的传奇故事、贾昆的回话,但让她做决定的还是那只被她抛弃在河间地的狼,于是她就这样决定去布拉佛斯,并坐上了船——要是我回临冬城了,我该怎么跟布兰的狗和毛毛狗解释它们的姐姐被我搞丢了呀!我还要去长城看琼恩呢,白灵知道娜梅莉亚被我扔在河间地,它会不会咬我?我得找到娜梅莉亚,把她一起带回去才成。
也许我也能横跨整个大陆,到达亚夏呢!她记得她在船上时的想法。但当她真正到布拉佛斯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布拉佛斯是离临冬城最近的异域城市,根本就不用坐“很久很久的船”。这个骗子,要是美伊知道她的远航不过是布拉佛斯,她一定会笑死的。
到了布拉佛斯后,她原本想给临冬城寄一封信的,可是她没有乌鸦,也不能请人带口信,更何况,为了学习,她还向慈祥的人承诺她是无名之辈呢!无名之辈怎么能向临冬城寄信呢?
我要做个无名之辈,只要我能学习贾昆变脸的能力,我就可以亲手为父亲、母亲、哥哥以及无辜死去的北境士兵复仇,还能溜入红堡和孪河城,将他们一一杀死,这是报仇的最好途径,不是么?
而且,只要能学会变脸,我就能在河间地慢慢找我的狼。
她用热毛巾覆盖全脸,想象那是一张新脸或是一块裹尸布。
哎,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死了。我还没死,我隐姓埋名就是为了替大家报仇。等我完成任务后,一定要在你们面前好好说我的故事,到时候,就算是姐姐也该佩服我吧!
我出海的年龄不过十岁,比你还年轻呢!我也有故事,要是你求我,我就讲给你听啊。
她扔下毛巾后,再反复漱口,直到确认没有血腥的味道,然后穿上袍服,套上软垫的鞋,跑到了厨房。
无名之辈在厨房囫囵吃完早餐,厨子今天给她的是两个鸡蛋、一杯柠檬水还有一小块黑面包。她不挑剔,临冬城的艾莉亚喜欢柠檬蛋糕,但无名之辈什么都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