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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几乎控制不住想要大喊的时候,破空的枪声传来,流星般的子弹贴着他的身体划过,快他一步的射入了丧尸的脑壳。
一击爆头,脑核破裂,腐烂的身体迅速软到,化成了一滩血水。
时卿完全呆住了,紧接着就被巨大的喜悦包围,他没有进入到丧尸的脑袋,没有被恶心的脑浆包围!天啊,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整个人生都瞬间明媚了!
他快速扫描,一眼看到了不远处持枪而立的男人,纯黑色作战服,手套,腰带,重皮靴,一身装备极其实用干练,再加上身姿卓然,更是添了十分的气度。视线上移,硬朗的面孔虽然完全陌生,但却英俊帅气。
时卿正在疑惑着此人是谁,却在对上那双黑眸之后,明白了。
秦漠,是秦漠!
秦漠看了他一眼,就移开视线,侧身,抬手,啪啪啪三枪,快精准的将李肃身边的丧尸清空。
而后他大步走过去,靠近李肃后伸出手冷然道:“给我。”
李肃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自己手中的匕首,心里只想骂娘,这是什么意思?
不过战斗还在继续,丧尸层出不穷,李肃不做理会,刚想转身离开,沙漠之鹰却贴在了他脑门上。
卧槽!这他妈的是犯哪门子神经病?李肃停下脚步,到嘴的话刚想咆哮出来,却在对上秦漠的目光之后倏然停下。
李肃在生死中战斗了数十年,对于死亡的感知无比敏锐,他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落在他身上的视线充满了杀意,无血无情,执着狠戾,只要他稍微反抗,对方绝对会扣下扳机。
“给你。”他交出了匕首,却故意握紧了手柄,将刀刃向着秦漠。
秦漠不为所动,他毫不犹豫的握紧了刀刃,锋利的刃口将掌心割破,鲜红的血液从手腕处滴落,但他却丝毫不觉,几乎是用抢的姿态,将匕首夺了过去。
而后,他甚至没有换手改握刀柄,更没有将匕首收进包裹,只是这样握着,和他的血液紧紧的搅在一起,密不可分。而他另一只手却握紧手枪,抬手,射击,快、狠、准,精妙的枪法让人赞叹,而且他身体的协调力也非常好,移动迅速,闪躲敏捷,总能抓准要点,再加上站位精确,甚至做到了一枪爆掉三个丧尸。
李肃看懵了,半响才回过神,他啐了一口:“他妈的神经病。”而后从腿部掏出另一把匕首,扑向了断胳膊少腿的不死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