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8章 乾纲独断(2 / 10)
支持河运的人都果断废了前议,重新暗暗打起支持海运的腹稿,在朝堂上混,不会看风向,那不等于茅厕里点灯笼么?
“你接着说。”贾琮看了陈中建一眼。
陈中建忙躬身道:“是。先前说的还是任用私人。
其实漕运官员接受“陋规”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直接负责征收的州县官吏,为免遭弹劾,对上级派来的漕粮监兑官、催漕官,甚至其书役家人,都须行贿打点,所送漕规银,自数百两至一、二千两不等。
粮道总管一省粮政,兼负押运责任,运丁的行粮、月粮等项都由其发放,他们多从中剋扣而不如数发给,并购买各种礼物,如绸缎茶叶,以便向沿途漕政官员赠送,官场上称之为货客人。
由南而北,运河沿途设有漕船官员,都以催漕名义索取陋规。
漕船拨浅过闸,有漕运总督衙门派遣的官吏监督,驳船之多少,吃水之深浅,全由他们决定。
运丁为顺利挽渡,须预先花钱疏通。稍不如意,即于关闸危险处,风雨深黑夜,称粮船休息为逗留,恣行责打,逼至深处,船碎人溺,米须重赔。
凡此种种可知,河运漕粮给朝廷、运丁和百姓如上重枷,惟有官员、帮会、经纪等得利,乃国朝一大顽症。
以臣曾任职的南省为例,漕粮最为集中的苏、松、常、镇、太仓等地漕赋额近一百六十万石,冠于天下。
而其每岁例给运丁运费,则为银三十七万余两,米四十一万余石,值银九十三万余两,合计一百三十余万两。
上之出于国帑者如此,而下之所以津贴帮船者殆不啻再倍过之,通计公私所费,几数两而致一石。”
贾琮颔首道:“陈总督所言漕弊尔等可有异议?”
众臣忙道:“臣等附议。”
“并无异议。”
“陈总督所言切中时弊。”
“不枉不纵,十分精到。”
“非亲历者不可知也。”
贾琮道:“既然有如此大的弊端,不管行不行海运,漕务已到了不得不改之时。”
见陈中建把能说的话说完了,浙江巡抚生怕汤都捞不着,忙跳出来附和:“王爷圣明,正因漕弊积重难返,愈演愈烈,浮收亦逐岁递加,有增无减,民力惫矣,激而出于京控,州县之财竭矣,迫而至于侵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