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强制医疗(5 / 6)
若说是一直疯疯傻傻的病人,那自然大家都知道TA从来疯傻。
可那种平日里和常人无异,偶尔发疯作案的人,天幕上的人是如何判定TA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
换言之,他们怎么确定犯人是真疯还是装疯?
……等等,“无刑事责任能力”又是什么?
好问题。
北宋位面的包拯也想问。
但无法向姜海蓝提问,姜海蓝的解释也有限。
只能自己进行推测。
从那姜海蓝和那男人的对话及姜海蓝的讲述可知,天幕上那个国家的律法认为,“精神病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若发病时犯了案,“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这未免太……
怎么说呢,让人觉得……
包拯眉头皱得很紧,是说疯子犯了案便不用受刑罚,不用坐牢的意思?
当然也不是不能理解,真正的疯子确实是生病了,病发时无法控制,这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疯子伤人的事情发生。
可天幕上他们的“鉴定”,是能够百分百确定犯人是否是真的疯了吗?
甚至,还能够“鉴定”犯人作案时是否是发病状态?
怎么说呢,虽然早就已经接受了那个国家的“仙人之力”,但时不时地也还是要被震惊到。
刑部和大理寺吵作一团。
这个说:“若是疯了便不用受刑罚,那疯子伤人、抢东西、砸东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