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强制医疗(2 / 6)
——也不是说同情当事人,而是她看完卷宗真的有一种无力感。
杨旭看了一眼手中的材料,默默地点了下头。
姜海蓝说:“当事人确切患有精神病,病发时无法控制自己,TA的父母亲属的监护能力有限,因此无法预估或避免其社会危害性,所以,要进行强制医疗。”
她与杨旭对视,“有些精神病人并不想做坏事,但病发控制不住,可能会伤到周围的人,他们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大家也都不愿意。”
杨旭明白姜海蓝的意思,他说:“强制医疗挺好的。”
姜海蓝“嗯”了一声,“他们的监护人如果不能每时每刻盯着他们,强制医疗确实挺好的。”
——
【所谓精神病人,是指各种外界的有害因素所导致大脑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为精神活动异常的人。[1]】
姜海蓝看着手机屏幕,给直播间的观众们科普。
【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如果作案当时是精神病人,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2]】
她短短几句话,在各大平行世界的医者和法律从业人员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东汉位面。
张仲景皱了皱眉,他回忆起自己行医这么多年,遇到过的“疯子”患者。
有从头到尾都疯疯癫癫的人,有平时和常人一般无二偶尔突然发疯的人。
可无一例外,他们发疯时都难以被控制,要么伤人杀/人,要么毁坏财物,确实危险得很。
他事后也和一些偶尔会发疯的患者交流过,有的人说,发疯时其实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停不下来。
所以对姜海蓝的说法,张仲景点头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