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三)(5 / 6)
甚至她们能够决定犯法的人如何被处置。
她们可以做到如此!
……因为是神仙才这样与众不同吗?
隋。
“这和朕的三省六部制……内里是一个意思吧?”杨坚嘴角弯了弯。
将权力从官府和官员的手中分走,分到更多的官职上,让更多的官员来办理。
一来能让更多的人干活,二来是为了避免大臣们手上权力过重。
臣子位高权重,对皇帝来说可不是好事。
所以,明面上看着是在分权,但其实是将更多的权力收归到皇帝本人手里。
杨坚负手而立,很是自信。
北宋。
赵匡胤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官府审讯犯人,要让这什么“律师”给犯人辩护。
……这个“辩护”,就是刚刚那个“姜海蓝”所做的事,给犯人说好话,让官府……啊不是,让“法院”对犯人从宽处罚。
可是,为什么要给犯人说好话?
为什么要专设一个职位给犯人说好话?
违背《大宋律》的人,按照《大宋律》处罚就好,就算要减免刑罚,难道不该是他皇帝说了才算?
还有,官府的案件,怎么能让“律师”查阅卷宗的资料?
这“律师”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
“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