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猛将归降,山越丹阳(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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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义外出游猎时。
少年狂傲露锋芒,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在路上,他偶然遇见一支商贾车队,马车上坐着正值豆蔻年华的糜贞。
高义自然见色起意。
咳咳!是一见钟情。
经过一番合计之后。
周围的狼骑,纷纷装扮成一股土匪流寇,大肆劫掠糜氏商队。
而就在抢得差不多的时候,高义忽然闪亮登场,仅凭一己之力,独斗八百狼骑。
演的那是一个真踏马精彩。
整整鏖战半个时辰,双方居然没有出现一个死亡,或是重伤。
最终高义担心会露馅,这才急忙挤眉弄眼,暗中命令一众狼骑速速离去。
而那糜贞正值豆蔻年华的青春妙龄,最为懵懂纯真的叛逆期,最喜欢的便是书里英雄救美的戏码。
自然是对高义一见倾心,当场就被俘获一枚处子芳心。
正当高义准备曰久生情,从此傍上富婆,走上人生巅峰之时。
岂料闻听商队遭劫消息,糜竺怒不可遏,亲自率领数千僮客,手执刀枪剑戟,一路袭杀而至。
糜竺自幼从事商贾,时常与各类人物打交道,自然没有那么容易忽悠。
听完自己妹妹一番哭哭啼啼的痛诉,糜竺心里隐隐觉的有蹊跷。
但高义乃是吕布麾下第一悍将·高顺的儿子,糜竺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眼看着高义一路纵马而归。